汕尾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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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1-31
本研究所是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协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的理事单位,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会员单位。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相关信息。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批文情况。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国产产品企业标准和进口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产品标准应当包括原材料卫生质量要求(包括级别、纯度)、技术要求(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学指标、杀灭微生物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等;消毒器械标准应当包括名称与型号、原材料、主要元器件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包括杀菌因子强度、杀灭微生物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等;
2、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要求,并不低于相应产品卫生标准;
3、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4、国产产品的企业标准应当依法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依据消毒产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检验规范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含结论),对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检验方法,可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给予严肃处理。
本研究所三十多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20多项,先后有30多个科研项目获得省、部和市级的奖励。 广州微生物检测中心,机构设置在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内,主要从事工业产品的微生物检测工作,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CNAL)和计量认证(CMA)二合一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