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_固原劳务派遣公司名单
价格:10.00起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之一: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概念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其实就是劳务单位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明,代表劳务单位在某个劳务行业可以经营业务的范围。由于劳动服务不同于其它行业,劳务公司经营业务必须要有资质才能经营。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工非正式员工。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用工形式,对用工单位和个人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弊端。使用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灵活用人、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个人可以享有更多工作机会。但使用劳务派遣,对企业个人也都存在法律风险,对被员工的激励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挑战,这需要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尊重劳务派遣的“补充性”的特性,关注“合规性”、“ 公平性”、“人性化”是企业的解决之道。爱岗乐业、心态平和、知是个人的解决之道。只有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被员工双方都自觉履行自己的和义务,才能扬长避短,实现共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合同关系。
工怎么定位,薪酬待遇怎么给?
答:同工同酬。前者我们说到工只允许在性和替代性岗位范围内使用,是不是意味着,用工单位可以随意定义工,设置不同的薪酬待遇?记得有一年端午节,正式员工每人发放200元端午福利,新来的一批劳务合同工却没有发放。很多员工找上门来,愤愤不平,认为不公,消极怠工。最后,为了保证生产,企业还是满足了他们的诉求,同意发放。这还是在2014年之前发生的事情了,通过这件事可知,很多企业在劳务派遣工的定位和待遇上还是存在很多认识的误区的。根据法规,被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用工单位不得歧视和区别对待。被劳动者的薪酬福利应该由用工单位和单位结算,然后由单位直接发给劳动者。被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