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使用劳动时需要注意:
需要谨慎的审查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从而选择一些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在进行签订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与公司签订的协议的时候,具体内容应包括岗位和人员数量、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等,这方面也是需要引起注意的。
劳动者与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劳动者在尤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协议和劳动合同怎么签?
答:合作关系和劳动关系。公司、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完成实际的用工合作,至少需要签订两种协议,一是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是2年;二是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明确管理费用、具体职责等双方的义务关系。
最常见的用工方式是劳动关系,其次是劳务关系,还有一种就是劳务派遣。那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务派遣又称人才、劳动,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