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对异议程序进行了重大修改。如果异议成立后,商标申请被驳回,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如果异议不成立,则商标获得注册,异议人只能提起无效请求程序。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如果涉及的是在先权,那只有在先权的权利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异议。如果涉及的是绝对事由,如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缺乏显著性等,才允许任何人提起异议。
出烟草制品外,是否要在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是厂家的权利,并不是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任何商品都需要使用注册商标的话,那就不存在非注册驰名商标这回事了。商标权属于民事权利或者私人权利,自然可以由多人共同申请,申请下来之后共有。《商标法》还承担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商品使用人需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商标法》并不禁止地理标志,禁止的是来自该地理标准地区以外的人使用这个地理标志,从而造成消费者混淆。
商标申请和专利申请类似,也需要申请书。另外,专利需要权利要求,限定抱得方位,商标则需要图样,确定商标表示的样子。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对申请人的资质有要求,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权申请,故需要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都是符合资格的多个主体使用的,需要一个管理的规则。商标属于民事权利,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需要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过,如果涉及地理标志的,那情况就有点特殊。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定都是地理标志。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申请在先,A公司申请在先,即使乙公司使用在先也无济于事。如果双方是同日申请,则使用在先可以发挥作用。在民事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一项基本原则。当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原则都无法适用之时,比较合理的方式是让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抽签决定,不协商直接抽签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