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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加州65提案》有什么要求? A: 《加州65提案》要求加州州长发布一份由加州政府判定的已知致癌物质及/或生殖毒物的化学品清单,清单将每年更新,列明必须受法例规管的化学品。截至2010年2月,清单已包含逾850的化学品。 《加州65提案》并不禁止含有任何程度的危险物质产品的销售活动,但对于产品含有清单所列的化学物质及其含量达到已知的危险水平,则提案要求产品需要以合适的标签说明。 《加州65提案》应用于以下范畴,以管制那些有害的化学物质: • 饮用水排放 • 暴露于环境之下 • 暴露于工作环境之中 • 消费品 《加州65提案》要求雇用1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在任何员工将会暴露于加州内按照该法令列出的化学品下,而其份量处于可察觉的水平,必须事先给予「清晰和合理的警告」(“clear and reasonable warning”)。提案同时要求可能对消费者产生潜在风险的产品附上警告标语。警告旨在让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决定;以及让其他接触那些有害化学品的人士,采取他们认为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避免因暴露于有害物质之下而蒙受伤害。 Q: 《加州65提案》中“60天违规通知”是什么? A: 如若客户收到违规通知,应跟其法律小组联系。客户可向专门负责《加州65提案》的律师求助。如果需要法律小组帮助,市场上有许多专门负责处理《加州65提案》的律师事务所可供选择。客户收到60天通知后,应先等待正式达成和解协议,才更新计划要求或决定解决方法。由于在终和解协议达成以前,相关限制和要求仍有机会改变,客户在采取符合测试准则行动前应先按兵不动。 Q: 清单内包含什么化学品类别? A: 《加州65提案》清单包含两类化学品: 致癌物质 (引致癌症的物质) 和生殖毒物 (引致先天性缺陷或其他生殖伤害的物质)。清单包含的化学品范围广泛,当中许多是日常家居用品的材料或成分,例如陶瓷容器、酒精饮品和阿斯匹灵等。亦包括工业化学品、染料或应用于干洗、制造或建筑业用的溶剂,例如苯 (benzene)、镉 (cadmium)、四氯乙烯 (perchloroethylene) 和甲醛 (formaldehyde) 等。尚有一些则属于某些燃烧过程中的副产品,比如汽车废气、飞机废气、香烟烟雾和燃烧天然气等。至于铅是致癌和具生殖毒性的物质,向来是牵涉于诉讼案件的化学品之一。 Q: 化学品怎样会被列入清单内? A: 被以下美国机构评定为致癌或具生殖毒性物质的化学品会被列入清单之中: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FDA);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NIOSH);国家毒物学计划 (NTP) 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同时,如果美国州份或联邦政府机关要求某一化学品标示警告,或将之区分为致癌或生殖有毒物质,该化学品也会落入清单之中。另外,州长可任命两个由科学家和卫生专家组成的独立小组,根据能充分表现具致癌性和具生殖毒性的化学品的科学证据,判决此化学品应否列入清单之内 Q: 客户应否把清单中所有化学品全部测试? A: 虽然安全含量限制 (safe harbor limits) 跟《加州65提案》清单所列的每一种化学品都有关连,但这个限制并不规管某一产品类别中的化学品含量。因此,我们并不建议把清单上850多种化学品一一测试。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旨在协助客户进行受关注的、已订立限制及/或标签要求的、并针对特定产品类型的测试,以助合规。 Q: 在《提案》管制下,何时需要标示警告? A: 当企业知道或理应知道任何人士有机会暴露于法令定义为危险的化学品时,便需按照《加州65提案》要求,在产品上标示警告。纵使《加州65提案》提及的范畴广泛,但并非所有危险物质都会触发提案要求的通知和警告义务。《加州65提案》的警告要求,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任何有关暴露于化学品下的警告要求,在某种程度上由联邦法律管辖,其权力超越州政府 2. 在化学品首次加入州长清单后12个月内,发生任何暴露于该化学品之下的情况; 或 3. 暴露于任何已知可致癌物质,但「假设终生暴露于有关物质之下,是否不会引起重大风险,至今仍然存疑」,或是「暴露于本州已知的生殖毒物之下,但假设暴露于有关物质千份之一的份量下,是否不会引起显著的风险,至今仍然存疑」 4. 暴露于食物中自然存在的化学物质之下 然而,在《加州65提案》的案件中,要证实以上任何一项豁免情况的责任,是落在辩方身上,可以是一个艰难又昂贵的过程。美国加州65标准(Prop 65)测试 美国加州65测试标准,即《1986年安全饮用水和***物质法案》,于1986年由加利福尼亚居民以高票一致通过。自通过以来,第65号提案就已经引起无数次的***,******中要求对含有***化学物质的消费品进行配方重组,从而减少了有致***性和有生殖毒性化学物质在加州的使用。 在过去的几年里,第65号提案就许多消费品的***要求达成了一致协议。这些消费品包括围兜、自行车、含铜产品、炊具、化妆品、运动垫、陶器和玻璃器皿、服装、人造皮革家具、耳机电缆、珠宝、便当、行李和配件、筹码和个人携带产品。 在2011年,我们已经通报有关第65号提案的***和解协议,包括乙烯基充气式结构、乙烯基躺椅、夹子式手柄的工作灯、铜门拉手、珠宝中的镉和对时尚配饰的修改***3。在2011年下半年又达成了多个***协议,其中包括含DEHP的书本封面和书套的配方重组要求,以及含铅的皮带、汽车立体声音频电缆、厨具、时尚夹克,FM调频收音机和乙烯基帐本封面的配方重组要求。 有关这些协议的要点见下表: 项目 所含物质 所涉及的产品 新规定 1 铅 个人携带品,如:手袋、背包、大手提袋、书包、钱包、麻袋、皮夹、手提包、***包、行李箱、邮件袋、手提毛绒背包、化妆包、化妆箱、列车拖箱 可接触材料≤ 200ppm (任何织物)≤ 600ppm (表面涂层)儿童产品要求符合2008 CPSIA 2 铅 1. 调制解调器焊接卡 ≤ 1000ppm (可接触材料)2.由调制解调器焊接卡集成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及其子组件(如台式计算机的***处理器、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硬盘驱动器和端口***品) 豁免条款:符合RoHS指令,如:主板的特种焊料,包括玻璃和陶瓷,微型元件的特种焊料。高温度熔化型焊料。插脚连接器系统中使用的或连接插脚和封装微处理器的焊料。 3 铅 乙烯基塑料排球 ≤ 200ppm,否则需贴上警告标签 4 铅 人工皮革家具 ≤ 200ppm 5 铅或邻***二甲酸酯 儿童玩具和服装 ≤ 300ppm 铅≤ 1000ppm邻***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 6 邻***二甲酸酯 乙烯基塑料手套 ≤600ppm 对以下每种物质均适用:邻***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邻***二甲酸二丁酯(DBP),邻***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 7 铅或邻***二甲酸酯 运动产品 ≤1000ppm邻***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邻***二甲酸二丁酯(DBP)),邻***二甲酸丁基苄酯(BBP)1. 微型以及标准的乙烯基塑料产品(或者类似的合成材料),包含为0-12岁儿童设计并由其合理使用的棒球手套。 ≤300ppm 铅(可接触材料) 2. 其他体育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为0-12岁儿童设计并由其合理使用的球,球拍,手套以及头盔。一、对超越900种化学物质有限制。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该提案的目的是维护加州饮用水源不受已知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维护大众健康。提案要求商家经过明晰合理的标签警告消费者产品中含有已知的毒性化学物质。现在已经有超越900种化学物质被加州认为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列入化学列表中。二、对一切在加州出售的产品形成影响。案例产品:1、珠宝、玩具2、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3、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4、化妆品、礼品5、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雾、天然气燃烧等三、提案的核心要求:1、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2、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扩展资料:案例:法院对近一起65号文件提出的诉讼做出了一项新的试行判决,判定被告必须重新制作那些外部装饰含有铅和镉的玻璃器皿和陶瓷品。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可以在加州出售而无需标有65号文件所要求的警告。产品包括:1、用于食物或饮料储存、盛放的玻璃和陶瓷制品2、非食物或饮料用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3、外部装饰是指产品外部表面上着色的图形、设计及制作。4、对于不能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需在产品上标有65号文件要求的警告。下面列出的是一项已达成共识的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警告标识的的指导方针。所有儿童产品:1、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2、食品/饮料产品(边缘装饰过的)3、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4、所有延伸至边缘区的外部装饰只能使用无可检测的铅或镉的装饰材料(≤ 0.02%铅, ≤ 0.08%镉)。非食品/饮料产品:1、在进行擦拭试验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测试方法第9100号),外部装饰的铅必须少于1.0μg或镉少于8.0μg。或者2、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或者3、在进行擦拭试验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测试方法第9100号),所有表面的装饰部分都必须只含有低于4.0μg的铅或是32.0μg的镉。加州65号提案 虽然所有在美国销售产品的公司都必须遵守相关的联邦和国际法规,但在加州做生意的公司也必须了解1986年的《安全饮用水和有毒强制法案》(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即通常所说的“加州65号提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或“加州65号提案”(Cal Prop 65)。今天,公司越来越容易受到违规和诉讼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遵守加州第65号提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