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1000.00起
0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深圳市万检通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资质证书的咨询和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信息安全认证(ISO27000)、ROHS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CQC认证CCC认证、BQB认证、CE认证、FCC认证、安全标准化、安全双体系荣誉证书标准备案IQ认证医疗器械体系认证KC认证UN38.3,MSDS,海运空运鉴定宝高等。iso9001认证机构认准深圳万检通科技有限公司(WJT)为众多行业和产品提供通行全球解决方案的一站式全领域公共检测、鉴定、验货、srrc认证及CE认证公司,帮助企业应对全球各种技术贸易壁垒,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满足其对品质的高标准要求。企业申请,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每种型号的商品应单独申请。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阶段1:申请受理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 关文件和资料。申请阶段变为1。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CQC。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阶段2:资料审查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 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阶段3:送样的样品接收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的检测机构。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宝高,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 后填写样品验收宝高。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 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阶段4:样品测试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检测机构还将试验宝高等资料传送至CQC。阶段5:工厂审查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阶段6: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阶段7:证书批准主任签发证书阶段8: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自取或要求寄送证书。“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基础的安全认证。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