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500.00起
0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企业如何满意、称职的律师法律顾问一、千万不要选了假律师我国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因而执业律师一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建议企业在选择律师时,首先要对拟聘用者的身份进行审查。二、律师能为企业做些什么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服务项目:(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二)草拟、、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四)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五)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六)就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七)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制咨询;(八)提供企业股份制改造、各类项目投资、金融信贷、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契约审核、税收保险、资信调查、债务追讨等专项服务;(九)提供代理公证、鉴证、认证、见证,以及商标、专利申请等其他形式的专项服务。(十)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违法发包承包风险违法发包承包的风险在建筑领域,部分施工企业与发包人在中标前就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并签订标前合同,致中标合同和标前合同均因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而无效。有的发包方不注重审核承包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承包或无的承包方,有的承包方将出借给无或不够的单位,将承接的工程违法、从中收取管理费,而这些均会导致合同无效。此外,部分合同缔约主体对合同条款确定的不够审慎,存在约定不明或约定前后矛盾导致争议发生。公司给员工乱开三类的法律后果一、工资收入不能随便公司随意为员工高开收入而引发诉讼的案例。企业因为好心而让自己陷入官司。由于自身在工资方面管理不规范,又没有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明确的工资数额,导致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员工出示公司盖章的收入后,公司无法提供其他的证据反驳该上的工资数额,使得自己终败诉。原本的一番好意,终却反而吃了大亏,不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应诉,还需要承担本不需有的经济责任。二、在职时间不能随便公司随意为员工开具不属实的离职而引发诉讼的案例。司法判案过程中讲究的是证据事实,即审判员不能单纯凭借单方的口头辩解还原案件事实,而需要依靠双方为自身的主张而提供的材料予以判定。本案中双方的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极短,双方本身没有太多工作材料,但是,公司却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张某开具了不符实际的离职,反过来了员工的主张,即双方之间在争议期限内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要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符合法律依据的。公司在没有其他相反并有效的证据的情况下,即使不服也很难有机会得到支持。双方能够调解已经算是比较皆大欢喜的结果。三、离职原因不能随便公司为员工虚构离职原因开具离职而引发诉讼的案例。离职原因是员工能否领取失业金的决定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有机会领取失业金。案件中的公司明知员工不符合领取条件,却主动帮其虚构离职原因,取国家失业保险待遇。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以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而且,很不幸地,公司并没有得到员工的感恩,反而被倒打一耙,非常值得许多用人单位的深刻反思。关于完善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机制《解释》第23条至第26条规定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机制。,明确公司法百五十一条涉及两类不同诉讼。就公司法百五十一条款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中,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股东请求向提起诉讼的类型及当事人诉讼地位,司法实践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该类诉讼应为代表诉讼,故应列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为原告,列公司为第三人。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系公司,其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是公司直接诉讼,应列公司为原告。《解释》第23条对此予以了明确。第二,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具体机制。由于公司法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但对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胜诉利益的归属、诉讼费用的负担等问题缺乏具体操作规则,《解释》第24条、第25条和第26条分别对此作出了规定。需要强调的是,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属于实质原告,但由于公司怠于行使诉权,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因此只能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系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的,公司是实质意义上的原告,而股东仅为名义原告,因此胜诉利益应归公司所有,对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不予支持。在股东败诉的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后果如何负担的问题,《解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依法裁判驳回股东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起诉,并且公司因此遭受实际损失的,公司应当有权依据股东的过错情况请求股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收货人员的管理规定履行义务的风险合同项下货物的交付应当由对方有权的人员签收,比如合同中约定的收货人,或者对方的仓库保管人员。有些签收人只是对方临时性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记录,要其为适当的收货人难度会比较大。如果对方指示货物交付第三人的,应当保留对方进行指示的证据。定期由对方确认货物交付的情况,可以避免许多纠纷。同样,付款与交货一样,也应当注意向公司或有权接收的人员交付。在许多案件中,当事人不注意保留付款的凭证,在发生诉讼时可能对其不利。因此,不论何时,支付款项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凭证,特别是直接支付现金或者不规范的金融支付,都应该取得收条等凭证。作为收款一方,则应当注意不要重复出具凭证。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的措施1、制度保障律师实行工薪制,因此真正做到了化分工、全所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实现了公司化管理。2、人员保障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00余名,汇集了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培养的人才。3、机构保障设有12个部门和6个管理机构,专门设立了顾问事务部和法律顾问研究中心。4、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范围覆盖所有法律领域,能够满足客户各种法律需求,真正实现全科式服务。5、服务流程积二十余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建立了完整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真正实现法律顾问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化和规模化。6、服务监督设立完备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监督与反馈制度,确保服务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