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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顾问团队,是为企业提供增效服务的核心竟争力。CE认证是欧盟的基本产品安全法规,是为消除成员国内的贸易壁垒,方便产品在成员国内自由流通,所进行的统一法规整合。CE认证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凡是贴有“CE认证”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CE的法规体系下,欧盟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以满足不同产品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欧盟也了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来执行这些法规指令的合格评估工作。申请方(制造商、出口商、买家等)需先确认自身产品所需满足的欧盟指令,再向欧盟公告机构申请该指令的CE认证,欧盟公告机构按照指令要求对申请方进行合格评估,通过后申请方即可粘贴CE标志。CE认证适用范围CE认证适用国家:欧盟27个成员国(包含意大利、法国、土耳其、中国、荷兰)以及其他认可欧盟CE认证标准的国家。CE认证适用产品:CE认证覆盖的产品非常多,一般凡是出口到欧盟国家的产品都要满足CE认证标准,例如:机械产品、建材产品、电梯产品、游艇产品、日用品等)CE认证适用企业:无论对于制造商,还是贸易商、进口商、分销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将会更为严格。CE认证模式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 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 A:内部生产控制 (自我声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模式 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模式 B:EC 型式试验(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模式 D:生产质量保证(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模式 E:产品质量保证(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模式 F:产品验证(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模式 G:单元验证(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模式 H:全面质量保证(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自我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CE认证所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技术文件通常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b、产品的型号。c、产品使用说明书。d、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e、产品电气原理图。f、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g、测试报告(Testing Report)。h、欧盟授权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他模式)。i、CE符合声明(DOC)。公司可以根据您的要求为您量身定做提供各类培训与长年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