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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查明门急诊楼的历史加层改造情况。3、根据本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开裂的原因。4、在房屋沉降观测过程中:如有地基附近地面荷载突然的增加、地基四周大量的积水、长时间连续的降雨等情况,应该及时的增加观测的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了大量的沉降、不均匀沉降或者是严重的裂缝时候,应立即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2、观测的相关次数与间隔的时间应该根据地基与加载情况而定。多层民用建筑适合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相关沉降观测。如果建筑物均匀的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25%、50%、75%和百分之一百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果是暂时停工,在停工的时以及重新开工的时候各观测一次即可。停工的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之后观测的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来确定。竣工的时候总观测次数不能少于5次。五、检测、鉴定技术报告的内容及深度检测鉴定技术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2.建筑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作业日期及现状等;3.设计单位、作业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4.检测原因、检测目的,以往检测情况概述;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6.抽样方案及数量;7.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8.检测项目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和汇总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论;9.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检测鉴定技术报告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结构检测结果的评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2.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应做出所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相应验收规范规定的评定。既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报告应给出所检测项目的评定结论,并能为建筑结构的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3.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文字简练,对于当事方容易混淆的术语和概念可书面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