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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秉承“严谨专注,诚信务实”的理念,不断为社会提供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和快捷、规范的优质服务,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和广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具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通过福建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评审,取得“CMA”计量认证资格和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危房鉴定的等级介绍4.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我公司是具有独立的、公正的行业质检单位,在质检业务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由省建设厅授权的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国家和省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指令性的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种标准,承担建筑材料质量及仲裁检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安全鉴定、建筑可靠性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危房鉴定、建筑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及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公正的,科学的检验数据和质量信息,出具权威的检测鉴定报告。危房检测鉴定流程:(一)受理申请;(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六)签发鉴定文书。危房鉴定结果处理建议:(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全体人员严格遵照《质量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严密的检测工作程序,检测工作各个环节相互制约,保证检查、校核和审核的独立性,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 不受任何干预、干扰,不受经济和其它利益的影响,对所有客户的检测,不论项目大小,均提供公正、科学、高效的服务;对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和资料及检测数据、结果(包括送检设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保密,非授权人不得接触与己无关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送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