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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千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认证、CCC产品认证、能源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日本JAS认证、美国NOP认证、诚信体系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TS16949认证、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E欧盟认证、ISO50001能源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等多类型认证。销售部职责和权限a. 负责公司物资的采购、标识、贮运,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规定要求;b. 负责对公司内有机产品的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设备、包装物进行主审;c. 负责对采购产品的价格进行估;d. 完成公司每月采购计划,签署订货合同,及时到货;e. 负责公司的有机产品的仓储和物流系统。f. 负责识别顾客需求和期望,预测有机产品的市场动态,对市场开发做出总体策划和安排;h. 负责对有机产品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的检查,形成总结性意见,报总经理批准;i. 掌握当前公司顾客的满意程度情况,并为进一步提高顾客满意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扩大有机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j. 负责公司有机产品合同审及有机产品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的,该手册规定了公司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方针和目标,规定了各级与质量有关的管理、验证和执行人员的职责,从各环节进行控制,以保证有机产品质量管理终合格。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有机产品及相关生产、加工、标识与销售和管理体系有关的各个部门和场所的有机产品管理。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有机产品是利国利民,有利于全社会乃至人类生存环境的公益事业,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禁止使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的物质,有机产品的高投入目的是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公司旨在发展有机事业为维护生态环境助一臂之力。内部检查管理规程1.0目的为验证公司系统内有机管理体系是否规范要求,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保证有机生产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GB/T19630.1~GB/T19630.4有机产品》的要求,特编制本文件适用于内部检查。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检查的公司和实施的控制。3.0职责3.1 有机管理代表负责审批有关的内部质量检查的计划、报告等文件,并公司进行内部质量检查活动。3.2 综合部在有机管理代表指导下,具体公司开展内部质量检查活动。并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及验证。3.3 检查组负责编制有关检查文件并进行现场检查。4工作程序4.1 识别不合格质检部、各部门应识别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产品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不合格包括产品实现过程的不合格(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及质量管理过程的不合格项等。4.2识别不合格原因4.2.1公司质检部及时收集并识别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各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包括: 2内部检查、外部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3发生顾客投诉和索赔时;4产品出现质量问题;5各部门质量记录出现异常;6其他不符合质量方针、目标或体系文件规定时;7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时。4.2.2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及时反馈信息,由质检部分类整理,作为制定纠正措施的依据。4.2.3将上述信息填写在“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栏。4.2.4 质量问题分类5A类质量问题。指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生严重不合格、重大质量事故,引起顾客投诉不满意的问题。9B类质量问题。指对产品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引起顾客很大争议的问题、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偶然、一般的问题、责任部门明确且能自行及时处理的问题。4.3.5原因调查由质检部公司,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方式,查明质量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A类问题,由有机管理代表公司相关部门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并判定责任。必要时,将调查结果形成“专题质量分析报告”。B 类问题,由质检部责成责任部门进行原因的调查。4.3 纠正/措施处理单4.3.1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的制订,必须以利于体系的持续改进和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为前提。4.3.2对综合质量问题,应提交质量例会进行讨论,划分责任部门,确定相关的纠正措施,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方案公司实施,并将实施结果报质检部。4.3.4针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在成本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纠正措施,若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由质检部协调并公司实施。4.4 对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4.4.1 配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纠正措施(1)质检部负责提供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检验报告,交给有机管理代表,由有机管理代表负责公司处理。(2)对不能满足质量保证协议的供方,由市场部负责审,有机管理代表批准后市场部将其从合格供方中删除并通知供方。4.4.2 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由质检部主持召开现场质量分析会,对其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作出结论,制定出纠正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写出“会议纪要”,上报质检部。5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已造成产品报废时,由有机管理代表主持召开现场质量分析会,由质检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4.4.3质量体系不合格的纠正措施质量体系内检或外审中所提出的不合格项由相关部门,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4.5纠正措施有效性价4.5.1纠正措施实施后,在质检部主持下,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确认其有效性。4.5.2对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如涉及文件修改时,原文件发放部门按《文件管理规程》规定作出更改。4.5.3实施结果未能达到计划要求时,应重复以上工作程序,直至结果满意为止。4.5.4详细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并由质检部保留。.5.1 内检员负责编制《内部检查计划》,经有机管理代表批准后实施。每次的内检计划由内检员编制,经有机管理代表批准,并于10天前通知受审部门作好准备。4.5.2 追加内检计划经有机管理代表批准,由内检组对公司各部门下达追加内检通知。4.5.3 内检应确定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依据、检查日期及检查组人员组成。有机食品加工的认证要求:1、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3、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4、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5、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