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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大部分房屋建筑中,砌体是主要的承载力,在进行房屋的结构检测之时,对砌体的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对砌体结构的检测工作包括砌体的建筑材料、砌筑砂浆、砌筑质量、砌体强度、砌体的损伤与构造等方面的检测。根据所采用的检测方法的不同,对砌体的检测可以分为动态检测和静态检测。对块材强度的检测工作主要使用取样结合、回弹法、钻芯法等方法,依照材料的不同来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检测。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某些房屋建筑物由于其设计和施工、使用方法、自然条件侵蚀、使用年限等原因的影响,其安全性尚有待评定。特别是某些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内部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为此,对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性的鉴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