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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之三: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之四: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协议和劳动合同怎么签?答:合作关系和劳动关系。公司、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完成实际的用工合作,至少需要签订两种协议,一是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是2年;二是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明确管理费用、具体职责等双方的义务关系。劳动者与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劳动者在尤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降低劳动力成本通过劳务派遣降低劳动力成本,实际就是通过同工不同酬、通过制造一批“二等员工”来降低劳动力成本。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由于“工”和“酬”的内涵外延不明确,从而实际上不具有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工同酬”的“工”是指岗位还是绩效、工作能力?相同岗位,但是拥有不同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发给不同的酬劳就违反了“同工同酬”原则吗?“酬”的范围又是哪些?因此,《劳动合同法》颁布仅一年后,上海就轻而易举地以“司法解”的形式变相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劳务派遣对于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小,一方面是对于劳务派遣的在加强,另一方面是对于正式员工的保护在放松,企业中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为更多是一种惯性。劳务派遣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作用则依旧强势,主要是因为限制了劳务派遣使用比例、使用岗位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仅适用于企业,对于和事业单位并不适用。最常见的用工方式是劳动关系,其次是劳务关系,还有一种就是劳务派遣。那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务派遣又称人才、劳动,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