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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销售证明原件。 2.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3.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4.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订立后,授权书和自由销售证明我公司会提供样本、并指导贵公司进行)。 5.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6.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类产品)。 7.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指委托加工的),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 根据国内外的化妆品行情,同时我司化妆品进口报关近几年的接单情况,国内化妆品进口企业近期考虑进口是十分明智的选择,同时中国庞大的化妆品消费市场也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我司将竭力为您提供各项门到门进口代理服务。一般建议您可以先联系我们做到心中有数,您可以致电我司或通过扣扣了解相关信息,我将详尽解答您的各种疑惑!祝您生活愉快!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主要为以下三种:(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2)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3)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前两种都需要进行翻译和公证,后一种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翻译和公证。特殊类:(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配方(三)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五)产品质量标准(六)经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在申报时如何进行产品分类?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