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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前的注意事项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吊车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吊车起吊作业注意事项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吊车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吊装设备带的运用特点及参数 1、格外合用于圆环形物体的吊装带。 2、吊装带外表面精密,对易损物体不会构成损害。 3、吊装带方法多,也可用于迁延被吊物。 4、吊装带受力平均,从而是吊装带的作业寿命延伸。 5、吊装强度分量比高。 6、可附加抗磨及防堵截保护套。 7、设有共同标签,并运用世界标准色来区分承载吨位,即使吊带磨损也易于辨认。 8、简便柔软,在狭小的空间也易运用。 9、不导电,无触点风险。 10、吊装符合欧洲标准EN1482-1:2000和中国行业标准GB/T8521-1997。回转机构有两种设置方式:上回转和下回转。上回转的回转机构设置在塔身和塔顶之间,仅塔顶连同吊臂和平衡臂回转,塔身不转动,回转时塔身受竖向扭矩作用;下回转的回转机构设在塔身和底座之间,塔身连同塔顶一起回转,底座受竖向扭矩作用,塔身不受扭。小车连同吊钩可以沿吊臂水平移动,实现变幅。根据与主体结构的关系塔吊分为自立式、附着式和内爬式。自立式塔吊的稳定完全依靠自身,分移动式和同定式两种:移动式塔吊设有行走底架,可在专设的轨道上负荷行走,作业范围大;当工地吊装工程量大没有多台塔吊,不需行走时可将底座同定在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