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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1)对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要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 ,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 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经对商品房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判决退房,会使双方损失扩大,可判决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或进行赔偿,从而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上,着重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预售商品房的买受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企业负有将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移转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享有预售商品房所有权的期待权。如何收集证据(一)在纠纷发生前收集证据纠纷发生前,房屋买卖双方应充分协商,交易过程尽量通过书面协议和确认书形式固定,确实无法通过书面协议或确认书形式固定,对于重要事项尽可能的通过微信、电话录音等固定。(二)纠纷发生后收集证据在纠纷发生后,可以注意以下方式或途径收集证据:1、尽量与对方交涉,并争取与对方就已经发生的事实达成书面文件。比如对方认可欠款的证据、双方对发生的事实的共同认可,这种证据由于是当事双方书面形成的,一般证明效力相当高;2、通过私下录音的方式。如果对方不配合形成书面文件,私下录音也是一种选择,但是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如监听、强迫等方式录音证据,否则是违法的。一般在双方交涉时私下录音并不违法。3、寻找知情的证人作证。根据双方交易的经过,尽量联系知情的人提供证人证言,当然,证人一般要求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明力会更强些,如果是一方的亲人做对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被认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当我们遇到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很可能需要一位专业的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帮我们用诉讼的方法快速解决纠纷,以节省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房屋买卖纠纷律师,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从事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