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500.00起
0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3、关于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租赁关系问题的处理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双方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有下列情形的,为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费、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①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补助金、生活补助费;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③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④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⑤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离婚时的过错赔偿问题1、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的;(4)、遗弃家庭成员的。2、符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当事人在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结婚彩礼返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上述司法解释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离婚判决书如何补办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公章。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本即可办结婚登记。离婚判决书和都是关系已经解除的有效凭证。双方不能就财产分配及子女分配达成意见时,就可向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判决书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