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22000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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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①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②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③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自备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工程有关技术资料。3.本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合格标准。4.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如甲方现场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参加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即可隐蔽,并做好工程隐蔽记录。5.如甲方需对已经同意的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6.以上检查验收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7.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甲方,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亦不予顺延。8. 上述开启、测试(含修复费用)费用均已包括在本投标报价内;9.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施工,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电位尽快检查并修复。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