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3000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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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出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心电图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器、人工心肺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橡胶避孕套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需要实施强制性CCC认证管理。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CCC是对原有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制度(长城),入网许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