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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手房买卖纠纷,常见的现象就是“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有时,甚至会出现一房多卖(三个以上)的情形。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环节,也是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依据《物权法》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只要符合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双方应严格确定合同的内容,如房屋状况、付款方式、交房条件、解押手续、买卖合同备案过户、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等。面对“炒房客”和“一房二卖”卖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约定适当的违约责任而增家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遇到这种情况通常有三种解决方法:(1)、通过诉讼解决。因房屋纠纷引起的诉讼应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2)、经过仲裁解决。(3)、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比较方便灵活,但是,协商的解决方案不具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还是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纠纷。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一)买卖双方诚信缺乏,隐瞒真实信息导致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二)房价变化快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二手房纠纷。(四)二手房买卖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只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其他共有人,交易之后常常出现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为避免产生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该法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