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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本国的货物应海外市场的需求,经过海关走出中国边境,出售到国际市场上。根据本国的基本国情,大量的劳动力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当国内市场的需求达到饱和状态时,国家为了扶植新兴企业的发展,了一系列的利国利民的政策,其中一条就是出口退税政策。 所谓出口退税,就是当你的货物出口时,国家将会对某些特定的货物实行优惠政策,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等一部分税款以出口退税的形式退还给企业。这样企业既降低了生产成本,也为国外的一些采购商降低了采购的平台。 目前出口退税呢,有以下几种形式: 1、国内供应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国内外商手册保税进口 2、国内供应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征税进口 3、国内供应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国内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4、国内供应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国内多家采购商分批以及不同贸易方式进口 5、国内供应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国内采购商联网集报进口(目前只适用福田)。转厂案例说明:1、一般贸易性质工厂“转厂”给手册加工贸易企业A工厂是液晶显示屏生产商,销售液晶屏给液晶电视生产商B工厂。A工厂是一般制造企业,不是加工贸易企业,但A工厂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将产品出口。B工厂要求A工厂转厂,此时A工厂将产品出口到我司海关监管仓库,B工厂用手册报关进口。A工厂出口后凭报关单退税联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2、 加工贸易工厂“转厂”加工贸易工厂,隶属不同的主管海关汕头某覆铜板生产商A企业,是加工贸易企业,其客户是东莞几家大型家电生产厂家。如果做直接转厂,A企业不能够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为了减少生产成本,向税务局申请退税,A企业在其汕头主管海关报关转关到海关监管区我司仓库,我司再转关到东莞A企业的客户,这样A企业即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又可以送货。东莞B公司和深圳C公司都是加工贸易企业,东莞B公司生产电子配件,在东莞办理出口转关到海关监管区操作,实现出口核销操作而深圳F公司则以手册在海关监管区申报进口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3、出口转内销模式“转厂”,加工贸易企业交货给国内一般贸易性质客户国内加工贸易工厂A生产的成品,是需要出口核销,卖给国外客户,但国内一般贸易性质的B公司需要购买A公司的产品,因为两家工厂无法国内交货。则,加工贸易工厂A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手册出口到海关监管区,而一般贸易工厂B公司则根据生产的计划与进展, 定时分批征税报关进口。此交货方式可有效解决:加贸工厂保外销的同时,也能实现内销B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分批次报关进口,解决资金积压问题。“保税区转厂”,依托深圳出口加工区的区域特点和特有的政策,优化了深加工结转(行业内俗称“转厂”)流程,实现了一日内完成转厂,突破了转厂的三大限制。转厂是什么意思??转厂就是加工贸易企业需要通过保税区出口完成退税再进口的一个形式。货物出口到深圳坪山出口加工区视同离境,解决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手续复杂。深加工增值部分不予退税问题,代替香港一日游,节省长途运输费和报关时效,出口可以是手册出口也可以是一般贸易出口,进口可以是手册保税进口也可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