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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794认证办理找航天检测机构办理,航天检测机构是一家办理各国各项产品检测与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航天检测拥有着强大的合作渠道,有着一批从事检测认证行业多年的工作人员,办理检测认证不仅速度快而且价格实惠。JT/T794-2011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车载终端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资格审验。从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安装的车载终端必须接入符合技术要求的系统平台。系统平台如不符合《平台标准》的,要按《平台标准》技术要求尽快进行改造。在系统平台改造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有业务不受影响,并确保各级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各系统平台的改造工作,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2011年7月24日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所有客运车辆新车在8月1日之前必须安装车载GPS系统,12月31日之前原有车辆也必须完成GPS系统的安装。目前对客车GPS定位系统的具体安装时间已经做出了具体时间的要求,对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则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设备航天检测认证机构:专业受理中国地区客户申请国际性安全认证的业务,我们服务的优势:直接~周到~人性化。如:CCC,SRRC,CTA,CE-NB,ROHS,FCC-ID, BIS,BQB,MIC,RCM,SAA, ERP,38.3 MSDS,质检,企业备案及其工厂体系及售后服务星级认证等 …..1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智能视频监控和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应用。两客一危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通知所附的七大行动中,第三大行动方案就是《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与12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要求类似,《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以来发生较大等级以上事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应当先行为其运营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大型城市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运车辆、重型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应当优先改造升级。目前的主要着眼点是驾驶员状态监测,在8月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中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暂行)》,驾驶员监测是标配,前向碰撞预警和车道偏离预警则是选配功能。但实际执行,似乎都是标配。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的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行动任务(一)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二)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大幅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三、行动措施(一)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工作。1.迅速组织开展摸底统计和调研座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有关部署,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本地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情况;组织有关运输企业开展座谈调研,深入了解运输企业安装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型号、性能、使用情况,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形式等,为专项行动开展打好基础。有关情况要按照部署及时上报。(二)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2.明确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配备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文件明确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发布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供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装,引导运输企业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监控装置,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品牌型号。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装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应当符合《技术规范》要求。3.严把新车前装准入关。新进入市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应当前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未前装的不得投入运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召集本辖区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项宣贯布置会议,明确新购置车辆或更新车辆时,应当购买前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车辆。4.加快在用车辆视频监控的改造升级。要积极推动在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视频监控装置的改造升级,指导运输企业积极联系运营服务商改造升级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2017年以来发生较大等级以上事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应当先行为其运营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大型城市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运车辆、重型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应当优先改造升级。5.规范监控数据传输。要指导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 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 1078—2016)的要求,对原有视频监控装置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确保相关视频监控数据上传至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强化对相关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6.加强车辆运行监测。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使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要通过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重点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超速行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实时预警提醒和自动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综合分析运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采集的违法违规数据,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严肃教育、处理违法违规多发的驾驶员,情节严重的及时调离驾驶岗位。要大力推广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专业化解决方案,提升动态监控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7.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驾驶行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时间和行驶速度驾驶车辆,不得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或抽烟等,不得干扰、遮挡、破坏智能视频监控装置。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按照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语言播报提醒,及时自我纠正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规范驾驶,文明行车。(三)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8.制定安装改造工作方案。要在调查摸底和座谈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方案,明确安装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分步骤、分批次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防护隔离设施。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完善资金保障政策、规范客车检测。9.规范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研究制定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规范安装标准、尺寸等要求,确保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后,不应对驾驶员正常驾驶操作、调节座椅、观察后视镜、倒车镜等驾驶操作产生干涉或影响,驾驶员应能够通过护围门观察到右侧前乘客门区域、刷卡机、投币机、右外后视镜,不得影响安全视线;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为单侧开启锁止。四、行动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宣传引导和动员部署工作,充分调动道路运输企业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氛围。(二)强化进度安排。专项行动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制定印发本地细化落实方案,开展全面动员部署和宣传引导。2.第二阶段:全面推进。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指导地方和运输企业制定具体安装改造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积极的地方或企业进行约谈,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推进情况。3.第三阶段:总结评估。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行动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推动缓慢的,及时约谈通报,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四)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向当地政府汇报,从油补退坡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和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的安装予以支持引导,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五)强化总结应用。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评估,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构建完善道路运输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经常跟网约车平台关联在一起的主要有两个责任,一是法律责任,二是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是专业性很强的一种责任,其基本前提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法条上写着网约车平台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那么网约车平台就应当把这样的责任担起来。正是因为法律责任的专业性太强,所以谈法律责任的小伙伴多是学法律出身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社会责任是一个非常大众化的词汇,不管你学没学过法律,不管你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只要你关注互联网平台,只要你在享受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服务,你都可能把社会责任挂在嘴边,要求任何一个互联网平台承担社会责任。这符合人的正常需求和思维逻辑:平台承担越大的社会责任,个人就能获得越大的保护。但是,社会责任的大特点是无边无界。无边无界的社会责任太沉重,沉重得足以压垮任何一个互联网平台。总体来看,在各种不同的责任种类中,互联网平台首先必须承担的是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底线,也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任何互联网平台都不能逃避、不能拒绝。至于社会责任,则是一种自愿性责任,而不是强制性责任。如果互联网平台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而且也有意愿承担社会责任,那就让它承担好了,小伙伴们也可以多鼓掌、多点赞。反之,如果互联网平台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或者没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那么小伙伴也没有必要总是强调互联网平台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从而将社会责任变成一种事实上具有强制性的责任。交通部794+808+1076+1078标准资料准备有:航天检测协助申请人收集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确认申请表信息;1.说明书2.技术规格书3.产品外观图片(成品外观图片)4.关键零部件清单表5.电路原理图6.核心模块规格书7.营业执照8.符合性检测登记表(航天提供)9.样品6台目前国家对需要上路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简称两客一危,要求必须要安装符合国标的GPS,如果运输承运者没有自己的软件平台,可以使用运管局的客户端软件,并接入到运管中心进行监控,收费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个负担。现在国家对与GPS终端设备的标准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要求必须要加上指纹等身份识别的读卡器,强制性加,不低。平台软件开发商和GPS设备开发商安装标准开发后,需要通过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和认证,获得部标认证后,这样才可以参加各地的软硬件招标。交通部对平台的功能测试,主要是模拟GPS终端发送标准的协议数据,然后测试是否能正确的接收数据。GPS应用的开发者必须要了解并掌握这些协议,平台协议主要JT/TB808、809及扩展补充协议,同时协议中对于行车记录仪部分又应用了部颁GB19056标准,所以这些都要看,JT/T796主要是硬件设备的标准,可以参考。部标是物流行业的高标准,全面规范了物流运输行业。它是国家对各大GPS厂商、平台运营商设置的高门槛,但对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更是一个机遇。那些质量差,研发技术弱的企业跨不过这个门槛,在市场竞争上只能被淘汰,加剧了GPS行业竞争的优胜劣汰。而能跨过这个门槛的精英企业,需精益求精,从产品运营、用户体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努力,才能受到客户的欢迎。 “部标”要求的技术与世界同步,能通过部标检测,表示国家交通部对公司技术和实力的肯定。选择符合“部标”的产品及服务平台,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双向信息传递,才可无缝接入国家联网联控系统,符合国家大力推进的物流信息化发展要求,并终实现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升级。 作为行业领先的物流信息化平台服务企业,为落实《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推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系列标准的贯彻实施,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组织实施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2011)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2011)标准的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 为确保受检平台【含监管平台与监控平台】的检测质量,将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分为五个阶段。五个阶段检测合格后,出具平台检测检测结论。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今后国内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个月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1)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2011)两份技术标准文件。这两份文件中严格规定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与企业监控平台之间,企业监控平台与政府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技术要求。同时,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开始组织实施JT/T808和JT/T809标准的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和JT/T794-2011标准的车载硬件终端符合性检测工作。即企业平台,政府平台和车载终端的部标认证检测。可以说这个标志对于GPS行业格局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通不过检测,或者赶不上第一波,意味着市场就要丢掉或者失掉先机,在宣传上也低人一等。因为GPS监控和视频安防一样,都是政府主导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如果没有政府的招标和补贴,物流企业可能不会齐刷刷的安装Gps设备,购买GPS平台软件或服务,那么GPS生产商服务商要死掉大半。消息公布后,全国各地提供监控服务平台的企业开始按照JT/T794-2011,JT/T808和JT/T809的要求(参见:JTT808、809、796标准大全)改进自己的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并陆续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进行各项检测。表面上看来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只是对被检企业的技术考核,其实是对企业研发能力,运营服务水平和企业战略眼光的全方位检验。交通部制定的这套标准的确是一套高标准的行业规范。不仅仅是对技术细节的规定,更能通过对技术的考核进一步检验一个企业的综合能力。所以要吃透协议是第一步,还要开发模拟终端的808、809测试程序,进行充分的内部测试,这样送检的一次通过率概率更高些,否则每次送检的都不菲,再加上差旅,小企业是吃不消的。物流平台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照交通部制定的这三套标准来改进现有终端和运营平台。并且在做好准备工作后,需要到北京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进行检测,通过部标认证。很多物流企业都第一时间跑到交通信息中心了解部标认证详细信息,和交通信息中心、上庄卫星地面检测站站(通信信息中心安排的具体检测地点)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回家后制定部标认证的规划,并展开具体工作。当然开发一个符合部标检测标准的GPS平台,周期是很长的,往往超出预计时间很多,不是吹牛逼说大话就行了,毕竟后是骡子是马,是要进京赶考的,通过还是不通过,交通部检测中心说了算,不是可以像传统软件验收那样,和客户协商妥协就行的。很多人理解的太单纯,就是因为传统的软件开发思维在作怪,认为功能差不多就行了。这样的思维会让你前面有很多坑在等着你。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已被国标GB/T35658替代JT/T 809-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JT/T 1077-2016《道理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设备相关链接:网约车交通部794认证 , 网约出租车交通部905认证 , 两客一危交通部794认证,交通部平台GB/T35658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联系航天检测蔡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