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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 一、简要说明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向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采取查询人查询自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有偿、查询结果仅供参考的原则。目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负责商标查询。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商标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查询;二是来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查询。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来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从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单》→填写《商标查询单》→在查询窗口划价→在收费窗口缴纳商标查询费→将《商标查询单》交回查询窗口→在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三、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四、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加急查询商标 120元/中文商标(或数字) 200元/英文商标(或字头)普通查询商标 60元/中文商标(或数字) 100元/英文商标(或字头) 五、查询结果的领取 查询人凭发票在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结果。 六、商标查询时限 加急查询:四个工作小时 普通查询:三个工作日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转让后,商标是所有权也就发生了变动.公司的名字或地址发生变更后,商标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商标变更还要求该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都必须一起办理变更登记。而转让注册商标则可以单独办理转让,除非存在要转让的商标与其他未转让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一并转让外,其他的则无须一起转让。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天明楼(航天学院内)电话:-传真:- E-mail:MSN: zgzdz@ 外商企业商标注册注意事项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大陆进行一系列的立法和修法,使得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与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非常相似。中国政府也意欲将国家定位从“制造大国”调整为“创新大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具体政策表现为:大额资助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修改专利法提高权利侵权的赔偿额度以及加强专利行政管理的力度等。根据WTO相关协定以及中国法律,外国企业进入中国时可以享受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进行登记或申请方能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如果外国企业或外国企业制造的产品在进入中国大陆时,未能注意下列事项将可能对自身造成较大风险或损失。 一、外商企业商标或标识未能在中国大陆地区得到及时申请; 有些外商客户已经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或者台湾注册了商标或专利并且已经使用,其后再次进入中国大陆地区时,主观上就认为已经拥有了中国的商标无需再次在中国大陆进行注册或申请。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根据WTO协定和有关Trips协议,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任何一区域中存在的商标或专利不得对其它区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也就是意味着,如果客户想在上述任何一区域享有商标权或专利权,必须分别进行申请或注册。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商标申请数量飞速增长。2008年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达到100万件,但其中存在一些商标恶意抢注,即有些企业根据商标法的保护申请在先原则,抢注其它企业未及时申请的商标或标识,以达到高价转让或实现企业发展策略的目的。这种恶意抢注行为也已经让不少外国投资者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和痛苦。 外国投资者通常会认为自己的商标在自己国家已经获得注册甚至使用了很长的时间,在中国大陆也应当具有一定的效力或存在商标申请排他权,但这种想法是不符合中国大陆商标法规定的,中国商标法认为外国已经注册的商标除了在注册国具有法律效力外,在中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驰名商标除外),因而也就不能对抗任何恶意抢注行为。如果外商企业在中国大陆没有获得自己的注册商标,商标恶意抢注人可以通过恶意诉讼对外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造成巨大损害,有些企业可能需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天明楼(航天学院内)电话:-传真:- E-mail:MSN: zg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