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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3)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标准目录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4.1总要求4.2环境方针4.3策划4.3.1环境因素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3目标、指标和方案4.4实施与运行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4.4.2能力、培训和意识4.4.3信息交流4.4.4文件4.4.5文件控制4.4.6运行控制4.4.7应急准备和响应4.5检查4.5.1监测和测量4.5.2合规性评价4.5.3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4.5.4记录控制4.5.5内部审核4.6管理评审3.16组织organization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国有或私营。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3.17预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5)原因所采取的措施。3.18污染预防prevention of pollution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和处理。3.19程序procedure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注2:摘编自GB/T19000-2008中3.4.53.20记录record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4)。注:摘编自GB/T19000-2008中3.7.6条改写。4.3.3目标、指标和方案组织应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a)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4.4实施与运行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组织的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b)向高管理者宝高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