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债权转让律师咨询-经验丰富
价格:500.00起
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债权转让通知应当以何种方式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书面通知以外,口头通知、以快递方式通知、以登报方式通知、以起诉方式通知均可成为“通知”的方式。
具体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从的转移】债权人转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但该从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七条 【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概括转让的效力】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款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该条是关于债权人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但是,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权人的转让的行为会给债务人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债权人的转让时给其增加相应的义务。考虑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平衡,合同法在转让的问题上确立了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的原则。根据该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