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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湛江化妆品批件办理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0-12-08
批文到期了,延续有什么要求?
6) 产品配方应当包含原料序号、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国产产品除外)、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复配原料应当按复配形式申报(香精除外)。同时,产品配方还应当提供该产品中文名称,进口产品应当同时提供外文名称,不能提供的应当予以说明。
现配方成分及含量与原配方应当一致。按照现行要求以复配形式申报的,如增加了溶剂、稳定剂、防腐剂等,且不影响产品安全性的除外。
按照复配形式申报后,该复配原料各成分的含量总和应当与原配方中该原料含量一致。
进口化妆品申报必要的技术资料
风险物质评估文件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
(六)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七)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国际组织发布的内容。
1:国外已经上市的产品,为什么国内申报受阻?
很多客户有疑问,产品在欧美都上市销售很多年了,欧美的标准比中国的标准高多了,配方成分经过了国外权威检测机构验证,也经过这么多年的使用都没有问题,为什么在中国却不行?中国化妆品法规对于新原料的使用较为谨慎,一些在国外非常流行的成分(例如蜗牛,胎盘提取物)都禁止使用,官方理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明确的安全性结论和足够的实际使用安全性验证。所以请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国外上市的产品,在国内一定能很容易的获得批文。
2:国外产品的包装可以直接进入中国吗?
原则上应该使用国外产品的包装进入中国,再贴中文标签。但实际中很多的情况是:国外的配方中有中国法规禁用的成分,包装的功效宣传也不符合中国法规的要求(例如药妆),那么就只能修改包装设计,制作符合中国法规要求的包装,修改包括删除禁用成分,删除或修改夸大性功效宣传。另外,产品一旦送检,检测机构就会对样品进行封包,封样会随同其他资料一同送药监局审查,所以一旦送检,包装和配方都不能再改。因此,我们的技术老师会在送检前仔细审核,确保检测费不要白花。
3: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一)由产品生产国或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经出具机构或我国使(领)馆确认;
(二)应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文件的机构名称并有机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及文件出具日期;
(三)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为委托加工或其他方式生产,其证明文件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与所申报的内容不一致时,应由申请人出具证明文件予以说明;必须配合使用的多剂型产品可仅提交产品进口部分的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
(四)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4:批文的有效期是几年?
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四年。
申请人申请延续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
因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而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在领取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后15日内提出延续申请,但补发申请应当在该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
进口化妆品申报必要的技术资料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1、请简述工艺流程及步骤;
2、请标明工艺条件,如温度、均质时间等;
3、该工艺流程中,应包含化妆品配方中所有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