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商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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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12-06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调解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起诉,由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合同纠纷取证规定
《司法解释》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本条解释明确规定了网上纪录、博客、微博等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在实践中,由于即时通讯工具的便利性,买卖双方很多合同履行的环节都在、微信等工具中进行沟通,而一旦发生纠纷,在此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即时通讯软件的纪录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以及因非实名注册等原因往往不被法庭所采纳,导致守约方取证难。本《司法解释》的,结合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即时通讯工具纪录的取证将变得易如反掌。
公司清算责任问题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准确认定“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其指的是能够履行清算义务而不履行。股东若能证明已作出积极努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所导致或能证明自己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管理账册文件的,均不构成。
二是不能忽略因果关系要件。怠于履行义务造成无法清算后果,包含了因果关系要件。若能证明公二者间无因果关系,也不应担责。
三是要依法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以公司未及时清算、无法清算为由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法定清算事由出现之日的第16日起算。
金钱之债裁判问题
由金融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借贷,均为金融借贷,不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则及利率标准。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考虑出借行为是否具有经常性、出借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等因素综合认定。以高息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贷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外的其他双务合同,不能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应以央行相关利率标准为基础确定。
提高对“套路贷”的警觉性,加强对虚假诉讼防范和制裁。除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交付凭证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当事人关系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
仲裁与诉讼冲突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起诉的,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起诉的,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中华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起诉的,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后,另一方在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后,另一方在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开庭前未对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应当继续审理。”《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起诉的,仲裁会或者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起诉的,仲裁会或者不予受理。裁决被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起诉。”
关于物业服务中发生的机动车损害或者人身伤害如何处理问题
将机动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发生机动车辆丢失或者毁损的,应按照或者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机动车辆服务管理的约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赔偿责任;或者会没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机动车辆服务管理协议的,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者毁损的,可以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其过错程度、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等因素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导致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等物件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相应职责或者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过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发生民事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民事纠纷,可以报警,即便报警,一般情况,是不处理民事纠纷的。因为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否则就是违法,因为主管的是或者刑事案件。一般会建议你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去解决。
在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而这些小的纠纷都基本能概括到民事纠纷的调整范围,简单而朴素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就是:有多大错,承担多大责任,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就弥补相应的损失。民事涉及到太多的内容:物权、财产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因为民法保护的十分广泛,所以产生的纠纷形态各异,那么对纠纷进行补偿的方法也多到无法穷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