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物流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对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货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物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流货物的损失。从责任的对象来看,物流责任保险既包括对客户(即物流合同相对方)的法律责任,也包括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例如,物流公司由于失误造成货物的毁损丢失或者错发错运、错误交货的,属于对客户的法律责任;而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则属于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狭义上的物流责任险仅指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
如保险公司决定赔偿,则事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项. 另外,保险人所承保的标的,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但被保险人(投保人)投保的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个利益,叫做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明确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投保人,负责投保无效。
总之,在物流运输保险中,涉险种类很多,但以承运方式来划分,则主要分为航空险、陆路险及船舶险,我们在投保的过程中,要明确投保种类、保险标的、保险人及被保险人、投保金额、投保价值等主要因素,这样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做好货物承运保险。
货物运输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遭受损失的一种保险。
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国内贸易,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相应的运输过程,凡在货物运输中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投保货物运输险,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