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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天津南开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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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5
三、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二、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天津知名律师,资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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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非常注重法学理论与律师业务实践的结合,代理了多起经济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房地产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的同时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较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辱律师使命是我的一贯作风。本律师擅长建设工程、融资租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股权、重组、并购,股权转让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许运来律师的较大心愿,您的信任与支持是对他的工作较积极的肯定。
一、公证遗嘱格式范文
遗嘱公证书范本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 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 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③遗嘱的草稿等。
(4) 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二、公证遗嘱要走什么程序
1、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