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EICC验厂机构 BSCI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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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0-12-02
6.1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不得有年龄、性别、种族等限制。
6.2公司员工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不得以国籍、宗教、性别等进行区别。
6.3公司不可干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藉、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和工 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6.4公司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
接触.
6.5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藉、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联系的歧视行为.
6.6 管理部负责监视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有违背以上原则的情形,必须立即采取补救和纠正
措施.
6.7 如果员工就以上规定的执行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申诉程序反映。
6.1员工代表选举:
员工代表任期为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选举,可连任二届。员工代表选出后,应将《员
工代表名单》交于管理部备案。
6.1.1选举办法:投票选举
员工代表由公司非管理层员工名额中产生,然后由公司全体成员投票进行表决,票
数高者当选。
6.1.2选举事项:
6.1.2.1 公司员工都有参加的权利及义务。
6.1.2.2 公司各部门推荐1~2名非管理层员工,对于制造部可推荐2~4名非管理层
员工,员工代表名额建议每100人选举一个。
6.1.2.3 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6.1.2.4 一人只能填写一张选票,一张选票只能选举一人。
6.1.2.6 在指定时间交到管理部,由管理部组织各部门主管在规定时间唱票,后公
布选举结果。
6.2补选:
当员工代表在任期离职、期满或不能再行使职责时,需要由管理部组织重新选举出一名
员工代表。其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6.3罢免:
当选举区域内员工(20%以上署名提报)认为员工代表不能代表员工的利益时可以举
行本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同意率60%以上罢免该员工代表(参加人数需要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4以上员工参加)。按6.2条款规定重新选举员工代表。
6.4例会:
6.4.1员工代表可以自由组织定期进行例会,进行讨论公司相关健康、安全、环境、卫生、
常规设施、工资、加班以及其它与员工有关
6.4.2员工代表需要定期收集本区域内员工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后在与管理层讨论
的例会上进行提交。
6.4.3员工代表可参加与管理层有关健康安全卫生讨论的会议。
6.5权益:
6.5.1员工代表因为开会、学习占用的时间,公司均按照其上正常月份或其年平均工资来
计算工资。
6.5.2公司管理层保障员工代表不会因其作为员工代表而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6.5.3公司在人事选拔和升迁工作中,会优先考虑曾经作为员工代表的员工。
6.5.4公司将支持由员工代表组织的员工自发活动;如:运动比赛、歌咏比赛、文艺活动
等。并尽量提供相应的设施。
童工:
6.2.1公司内各部门不使用童工:
6.2.1.1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SA8000标准。人事在招工时 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检验“三证”,即:身份证、健康证,核对相片确认无伪才能登记入厂。暂未领取身份证,应持有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的十六周岁以上的证明。
6.2.1.2 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公司的《员工履历表》,人事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如符合方可接收试用。
6.2.1.3 为防止疏忽任何人如发现有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被录用入厂和分配,应立即向人事报告,管理部要迅速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交予其父母或监护人,并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和有当地村级以上部门盖章确认,或是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来公司将其领回,同样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和公安部门确认盖章,然后将签收单交回管理部存档,还须动员其亲属应将子女进一步求学才能参加社会工作, 护送童工回原居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负责,或将其移交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接回。
6.2.1.4 发现童工,我们会耐心劝说童工上学,如可能的条件下,会安排给他(她)一份兼职工作,以帮助其上学费用,但是每天上学与工作的时间总共不超过10小时。
歧视:
目的:制定制度,控制公司所有员工在聘用和在职阶段中不受各种歧视,加强社会责任。
范围:对公司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受其民族、性别、年龄、职务、宗教、生理、国籍等的限制。
6.7.1作业程序:
6.7.1.1 不论在招聘工作中或工作劳动过程中,任何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针对性歧视行为。
6.7.1.2 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7.1.3 严格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6.7.1.4按生产订单情况,需经济性裁员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程序进行,向员工提供经营数据,提出裁减方案,征求员工意见,听取劳动部门意见,对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6.7.1.5依《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员工在聘用、补偿、受训机会、晋升等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等而受到歧视。
6.7.1.6本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时,积极支持、配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6.7.1.7本公司不允许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对员工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性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接触。
6.7.1.8 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管理代表或代理人投诉其所受的歧视,投诉情况将由公司有关负责人委派人员调查并在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者作出书面或口头的答复。
6.7.1.9 公司绝不干涉所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等的权利,同时绝不会因此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