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双软认定软件检测报告费用 双软认定 深圳双软认定
价格:2000.00起
腾创软件测评是一家第三方测评机构,从事:
1) 软件测试服务(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专项测试报告)
2) 电子政务评测及验收(信息系统工程验收测试、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评估、信息化工程项目符合性验收)
3) 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应用、系统、设备安全检测、源代码安全漏洞扫描、安全基线配置核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4) 通信网络检测(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检测、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检测、无线局域网络系统检测、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检测)
5) 智能建筑检测(检测内容包含:筑设备系统检测、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防雷与接地系统检测、会议系统检测、信息发布系统检测、安全防范系统检测、计算机机房工程检测)
6) 信息化监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信息化监理、信息化咨询方案)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软件企业在申请享受优惠时,需要提交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其中软件企业必须提交具有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所以一份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用处很多:
1.申请双软认定
2.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3.申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申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5.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重要
等等
双软认定的好处——软件企业认定的好处: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到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对其实际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认证。凡通过CMM-4级以上国际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奖金补贴。
8、企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双软认定时,提交的软件检测报告、软着的要求:
1.原则上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上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应与软件产品检测报告上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一致。有情况的提供补充材料。
2.为规范软件产品的名称,建议软件名称由以下部分组成:企业冠名(品牌)+软件功能(应用领域)+“软件”两字结尾。软件名称不宜过长,多不超过20个汉字。软件版本号前加上大写英文字母“V”。
腾创软件测评在海南、广西、贵州和湖北等省市设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软件测评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测评服务,如:北京、宁夏、湖北、内蒙古、贵州、云南、上海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