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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申请核名称预先核准
行 业:商务服务 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0-12-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一、企业名称结构类型:
一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不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不含行业表述:字号+组织形式
冠中国:中国+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含国际:字号+国际+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含(中国):字号+国际+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二、企业名称结构要求解析
不含行政区划: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不含行业表述: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冠中国: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等字样。
含国际:
“国际”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含(中国):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知
一、管辖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 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登记机关内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登记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二、条件要求: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国务院批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国务院批
3. 不含行政区划的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含)以上
4. 不含行政区划的期刊出资单位注册资金30万(含)以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一手代办,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工商总局调整核名,核名变更股东,无区域企业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