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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专利律师服务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11-28
知识产权服务指对专利、商标、版权、着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
对于不是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在计算商业秘密侵权获利时可按照该侵权人的营业利润为据
案例要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对于不是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在计算侵权获利时可按照该侵权人的营业利润为据,而不以销售利润为标准。可综合考虑当时当地企业的一般经营状况、相关成本、费用及营业利润等情况,酌情确定侵权人的损害赔偿额。
长期停止使用的商业标识能够注册商标
长期停止使用的商业标识不能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或在先予以保护
指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的“有一定影响”,应当是一种基于持续使用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在先”应当是指至争议商标的申请日时仍然存在的现有;在长期停止使用的情况下,商业标识已经不具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未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构成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或者在先。
注册商标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适用及其例外
认为,一般情况下,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申请注册即可推定其具有利用他人商标商誉获利的意图,但不排除情况下,在先商标虽然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但商标申请人并不具有占在先商标商誉的恶意。
生产企业的批准文号对应的产品系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可以判决侵权企业停止制造、销售带有该批准文号的侵权产品
本案要旨:认定案件事实,应当首先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在被诉侵权产品缺少专利要求记载的特征、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和无效宣告程序中放弃的技术方案等情形下,可以直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不侵权,无需进行技术鉴定。批准文号是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生产企业依照标准生产的许可,监管部门依据该企业的批准文号载明的注册标准检验、监督该企业的产品。如果生产企业的批准文号对应的产品系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为了禁止继续制造、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作为停止侵权的一项具体手段,可以判决侵权企业停止制造、销售带有该批准文号的侵权产品。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