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度上,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
早恋在字面上理解为“谈恋爱过早”,深入理解为“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同性或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早恋”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彩,并且世界范围内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
家长在对青少年早恋现象的教育、引导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一方面要控制自己在子女面前某些过分亲昵的行为,以及有意无意之中对男女问题的津津乐道;另一方面,要利用家庭教育在道德、家庭责任、社会义务等方面的特殊优势,让子女从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责任、家庭义务、家庭责任中,认识到人在生理、心理、思想成熟之前,由于早恋而有可能带来的困惑、不适应和艰难,从而使青少年心目中的盲目幼稚的异性憧憬加入现实成份,从而使他们逐步地成熟起来,早恋现象也就从他们的内心深处自觉地得到遏止。对于有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家长应更多地关爱孩子,使孩子感受到家庭是温暖的地方,是自己避风的港湾,以减少孩子从异性那里得到关爱的机会。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手机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