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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高企认定平台
行 业:商务服务 专利版权申请服务
发布时间:2020-11-26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高新认定各地区资金奖励政策
1. 广州市: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广州南沙区: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三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2、珠海市 从2018年起,珠海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珠海市金湾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认定,对积极申报高企认定(包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企业完成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给予5万元申报费用补贴,对首次通过高新认定(包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50万元奖励。
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首先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确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档次。其次将企业前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和除以前三年销售收入总和,计算出实际比例,不考虑三年中某一年的比例是否达标。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例2008年为申请年度,首先根据企业07年的销售收入为30000万元,确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档次不低于3%。其次将企业近三年05、06、07 研究开发费用总和除以近三年销售收入总和(4000+16000+30000),计算出实际比例,比例是否达标既比例不低于3%.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