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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贴侨律师刑事法庭辩护律师 十余年刑事辩护经验,各种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屡有突破,总能给予你们意料之外的惊喜!
拘役是不是就有案底了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其强度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执行期间,受刑人1月可以回家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那么被判处拘役的人会留有案底吗?
犯罪记录档案就是所谓的案底,是用来专门记录公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因此,虽然拘役刑是轻于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其始终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的一种刑事制裁,是会留有案底,记入犯罪记录档案中的。而且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综上,拘役会有案底,且一旦形成,终身不能取消。
拘役数以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既不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也比属于行政处罚。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中比较常见的是罚款和行政拘留。而刑事拘留的话,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不属于任何一种处罚。实践中,不仅要准确区分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同时还要区别对待刑事拘留与拘役。
数罪并罚拘役长时间是多少天
从《中华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中得知,数罪并罚判拘役的时候,不能超过1年。如果是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的话,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一、数罪并罚拘役长时间是多少天
在数罪并罚中对拘役的判刑不能超过一年。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能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
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证据。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终不一定法院就会调取。
一、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
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证据。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终不一定法院就会调取。
《法院关于执行<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结合我国《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一、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我国刑法典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该条规定,对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减后并”。
郑贴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职律师,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