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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律师行业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11-16
法律顾问有哪些工作内容
1、劳资模块:员工从入职到离职的手续规范化,纠纷处理,紧急事故处理,员工手册保密协议修订,劳动关系解除
2、合约模块:合作协议买卖协议起草审查,细节把关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变更与合作关系解除
3、账款模块:律师团队为您货款和企业欠款,帮助完善证据,非诉讼追还
4、股权模块:企业章程激励方案设立,经营期股权事务解决,股东合伙人内部纠纷处理,退出机制等
5、知识产权模块:商标事项,专利事项,着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事项。
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结,买受人请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不属于物权确认争议
确认物权以存在物权归属争议为前提。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结,买受人请求确认其享有标的物之所有权的,不符合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物权归属争议,不应纳入物权确认之诉。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合伙企业负债的,列合伙企业与其全部合伙人为共同被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在被告为合伙企业时,应根据合伙企业性质另列合伙人为共同被告。
需要注意,合伙企业有众多普通合伙人时,应充分考虑将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均列为被告的必要性。如果合伙企业财产已明显足以清偿债务,则不必另列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否则反而无端增加了诉讼成本。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经济、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影响。如果某标志具有含义,则无论相关公众是否能够普遍认知、该标志是否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即通常可以认为该标志的注册有害于情感、信仰或者民间信仰,具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