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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交通事故起诉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10-27
事故赔偿标准
(一)费:按照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的,按照基本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事故发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等级,按照事故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之月起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疾用具费:因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机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事故发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事故发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事故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的,赔偿年限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疾的,赔偿年限长不超过3年。
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依据《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或者视同:
故意犯罪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社会影响恶劣,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财产、利益等损害较大,本着引导公民遵纪守法的精神,对于故意犯罪的恶劣情形,法律设定了不利后果,将其排除在保险制度之外,不予认定。
“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和审判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需特别注意的是,过失犯罪导致的伤亡不影响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工 伤 保 险 由单位支付的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处的“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正常出勤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二)期间的陪护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的,护理费有用人单位承担,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一人,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等级的次月起,按照《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因待遇。需要继续的,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期内的病假工资。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如何理解?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如果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救无效在48小时后的
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救无效的”视同。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的,不属于视同的情形。
有些童鞋说这条规定无人性,是“催人早死”法,其实我们可以反过来思考,条例中规定的是“视同”,也就是说本来不属的,将其视为,这样想想是不是会释然一些?
家政服务中心赔偿责任的认定
——家政服务中心所作的宣传、承诺及其经营范围在用户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信任度,但其在履行对社会的公开承诺上承在瑕疵,且未能完全履行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推荐未经过必要培训的家政服务员上岗服务,对接受服务的家庭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中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