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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保险律师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10-27
律师回法律咨询遵循步骤
1、登记询问人基本情况
对某些重大问题或案件的咨询,如询问人拒绝公开身份不同意登记的,律师可以不予解。
2、听取询问人陈述
2.1注意耐心弄清问题来龙去脉;
2.2关键情节和细节要作必要记录;
2.3听准问题的焦点、关键和实质。
3、注意观察询问人精神状态
对感情过激者要善于稳定其情绪,弄清其真实意图,找出问题症结所在。
4、审阅相关材料
注意询问人叙述有无有无依据,与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有无关联。
5、针对性地提出问题
有效的提问可以使叙述者省去不必要和重复的叙述,并叙述清楚问题的焦点所在。
6、综合分析
对了解到的上述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出具体问题实质,确定相关法律依据。
7、解
7.1要有针对性;
7.2要以法律为依据;
7.3用语要考虑到询问人接受水平;
7.4对案情清楚的解要内容具体可行;
7.5对不合理的要求要作劝说工作,不可激化矛盾。
以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所得的的归属
合作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对以合作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所取得的用于项目开发的,如果合作开发协议未对该归属进行约定,则在分配合作开发项目权益时,该既不能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投资,也不能认定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当事人的投资;基于该融资产生的负债亦非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单方负债,应属于项目负债。
用于预抵押的房产尚未竣工、交付,产权尚未终确定,优先受偿权不予支持
上诉人享有房屋预抵押权的事实清楚,但预抵押权非物权法规定的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预抵押的房屋系在建的房屋,该房屋在竣工验收以后,具备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条件时,预抵押双方当事人对已特定化的财产应再行办理抵押登记方可产生物权法意义的正式抵押权。本案中,用于预抵押的房产现尚未竣工、交付,产权尚未终确定,不具备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条件。因此,上诉人要求对预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物权法》第70条规定:“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按照这一规定,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小区全体所有。
居民住宅小区的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这一是专有权行使的合理延伸。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二: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专有部分,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增加专有部分的安全,同时又不损害小区其他的共同利益。对与其紧密相联的外墙面进行合理利用也要符合市政管理的规定,同时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侵害相邻的权益。
小区内独栋别墅的外墙面属于独栋别墅的所有权人。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列雇员和其雇主为共同被告
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