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知识产权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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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中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0-10-26
外来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等诉讼类外来文件。
(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类外来文件。
(3)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办法、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国家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 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
3) 各级地方人大、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
4) 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
1保密工作开展和检查
1.1 保密工作归口部门
知识产权部负责开展公司的整体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保密事项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2 保密工作的开展
开展保密工作前,由知识产权部起草下发知识产权管理文件,通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从即日起按照《保密管理程序》的要求开展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界定各自的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设备,并开展日常管理。涉密区域由知识产权部负责界定,并要求涉密区域所在部门开展日常管理。
1.3 保密工作的检查
保密工作的检查由知识产权部负责,检查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前完成。检查内容涉及各部门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设备管理、涉密载体管理和涉密区域管理,并填写《保密工作检查表》,对检查出现问题的部门,知识产权部签发《保密工作问题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涉密人员管理
2.1本程序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企业秘密的人员,由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涉密人员清单》。
2.2在涉及绝密级企业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可接触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信息载体;在涉及机密级企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可接触机密级、秘密级信息载体;在涉及秘密级企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可接触秘密级信息载体。
2.3涉密人员岗位定密程序: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人员涉密等级名单,填写《涉密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提交知识产权部汇总。
2.4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填写《涉密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
2.5知识产权部将汇总登记的《涉密人员清单》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所有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自己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义务。相关协议应由知识产权部签订并存档保管。
3涉密设备管理
各部门应该对本部门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设备进行识别,识别对象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规定其使用目的、人员和方式,并对此设备张贴 “涉密设备”标识,做好登记在册记录,填写《涉密设备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涉密设备只允许授权使用人使用,可以通过自动控制授权使用的不用登记使用记录,不能自动控制的要做好使用登记,填写《涉密设备使用记录表》;非授权人使用需经过批准方可使用,并登记《涉密设备使用记录表》。
1 目的
对公司生产过程涉及知的识产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生产过程的知识产权风险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及工艺方法的技术改进和创新所需要的控制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的技术改进创新提案。
3.1.2 制定并保留生产活动记录,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2 市场部
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过程中,与客户签订书面生产合同。
3.3 研发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改进和创新的技术支持。
3.4 知识产权部
负责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的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
1建立及维护信息收集渠道
登记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到《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列表》,并及时进行更新。
2信息检索
2.1所属领域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知识产权部每月定期根据《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列表》开展检索。并根据《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中的“所属领域”对有关所属领域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检索范围包括专利、版权及商标等;并将检索到的信息文件收集或下载保存,同时登记到《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里。
2.2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知识产权部每月定期根据《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中的“竞争对手一览”,逐一对竞争对手在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并将检索到的信息文件收集或下载保存,同时登记到《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里。
2.3信息分类筛选及分析加工
将上诉信息检索产生的所有信息文件逐一进行筛选,挑选出重点的知识产权或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加工,编写《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的编制频次根据收集到的知识产权信息数量确定。
3信息有效利用
3.1信息共享:知识产权部定期以邮件方式向需求部门发布《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
3.2信息利用:各部门根据《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选取适宜利用信息,并加以利用。
3.3利用的方式包括:
(1)科研项目立项、产品研究开发计划、设计等;
(2)技术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及竞争对手分析;
(3)知识产权评估、侵权风险识别及预警机制;
(4)文件、制度的变更,以及管理体系的调整、改进;
(5)资源需求、规划等方面评估与决策;
(6)管理评审输入,以及改进措施;
(7)其他工作的持续改进。
3.4当收集积累的知识产权信息数量多到不便于日常管理、调阅、加工分析时,可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