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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萍乡rohs六项物质检测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产品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0-09-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EN 60335-2-80:2003 +A1:2004 IEC 60335-2-80:2005AS/NZS 60335-2-80:2004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EN 60335-2-29:2004 IEC 60335-2-29:2004 AS/NZS 60335-2-29:2004 食品加工机及类似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EN 60335-2-14:2006 IEC 60335-2-14:2002 AS/NZS 60335-2-14:2007 限制:14,15.1,潮湿试验样品大于 100×100×100㎝,19.11.4,
橡胶:Cr,Sb,Ba,As,Se,Al,Be,Co,Cu,Fe,Mg,Mo,Ni,K,Si,Ag,Na,SN US EPA 3050B:1996(淤泥、沉积物、土壤中的铅测试前处理方法-酸消解法);US EPA3052:1996(硅土和有机质的微波酸消解);US EPA 6010C:20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RoHS 3指令产生背景
RoHS 2指令除了扩大规管产品的范围外,亦同时实施8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被新列入受规管电器及电子设备范围的产品,可以不用遵守RoHS 2指令的规定,仍能投放在欧盟市场。不过,欧洲委员会近发现,在8年过渡期后,即2019年7月22日后,RoHS 2指令目前的规管范围将会出现一些“困惑”,因此必须立法干预。欧委会在2017年1月26日提出建议,修订RoHS 2指令的文本,以避免发生这些问题。
RoHS 2指令困惑
新列入规管范围而又不符合规定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即使在过渡期内已投放市场,2019年7月22日后也不能在二手市场转售。如果禁止这些产品在二手市场转售,将会缩短产品生命期,产生更多废料。
RoHS 3的解决方法
为了避免这情况出现,欧委会建议做出修订,让在2019年7月22日前已投放市场的有关产品,可继续获豁免遵守RoHS 2指令的规定(即使这些产品于2019年7月22日后在二手市场转售)。
RoHS 2指令困惑
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第11类电器及电子设备,在过渡期后,不能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零件去修理有关的产品。结果会限制修复产品的可能性,因而缩短产品生命期。
六类有害物质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1. 铅(Pb)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 汞(Hg)(水银)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3. 镉(Cd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六价铬(Cr 6+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防腐蚀涂层
5. 多溴联苯(PBBS)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增加邻苯4项,共10项物质。
RoHS2.0检测标准法规/指令:2011/65/EU,2011/65/EU有害物质及限值要求:均质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大允许浓度为:
RoHS2.0(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2002/95/EC同日废止)。
RoHS2.0在原RoHS指令的基础上将产品范围扩大到十一大类,要求各成员国确保EEE以及包括其维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电缆或者升级其功能/容量的部件等符合新指令要求。RoHS2.0对均质材料给出了明确的定义,规定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销售商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起草必需的技术文件,依据第768/2008/EC号决定附录II中规定的模型A执行内部的生产控制程序,同时还需提供符合性声明,产品合格后才可以在终端产品上加贴CE标志。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其更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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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大于0.01%(ppm)的镉及其化合物不能被用做稳定剂稳定由氯乙烯的共聚物或聚合体生产的以下*终产品:
——办公室或学校用品
——用于家具、汽车的装置
——衣物或衣服点缀品(包括手套)
——地板或墙壁的途层
——涂层、填充的层装纺织织物
——人造皮革
——留声机、碟片
——导管及其配件
——旋转门
——公路运输车辆(车厢里外、车下)
——工业或建筑用钢坯涂层
——电线绝缘层
如果以上产品的镉的含量超过聚合物质量的0.01%,不能投放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