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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泉州MSDS编辑中心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产品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0-09-20
化学物质、配置品,以及很多bai产品现在都需要提供MSDS,比如du乒乓球、桌布、马zhi毛、电池、食品级材料、洁厕dao灵、洗手液等等产品都有提供MSDS的要求。
这MSDS不要希望于网上有现成,而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办理,我们是这方面的专业擅长,各种产品若需MSDS/SDS、TDS等文件报告,我们可为大家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国际认可。
有些企业认为自己的产品只是内销,所以不需要编制MSDS,其实不然。我国化学工业的发展正逐步迈向规范标准化和国际化,目前我国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等组成的法规体系,都对MSDS提出了具体要求及规范。
我们的SDS服务包括:
·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标签制作, 转换, 管理 (维护) 和翻译, 符合各国法规, 分类和格式,
·GHS(全球调和系统)转换计划 和将目前安全数据表(SDS)和危害标签转为新的GHS SDS标准
·将物质和/或产品进行分类以确定标签和文件的需求,
·认识其和新标准的差距并对安全数据表(SDS)进行必要的修改,创建安全数据表(SDS)的16大项,
·根据各个国家的对物质进行针对性的风险评估,
·针对出口的产品将物质安全数据表翻译成特定国家的语言,
·MSDS中国服务中心准备安全数据表(SDS)和标签,包括您企业的LOGO和颜色,体现您的企业形象和质量标准。
我们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遵循以下国家的法律法规。查看所有国家清单
美洲:
·美国: 29 CFR1910.1200 + 国家法规清单 (如: California prop. 65; New Jersey Right-to-Know; etc.). 格式: (ANSI) Z400.1;
·加拿大: CPR-WHMIS;
·墨西哥: NOM-018-STPS-2000 和近接受的美国GHS模版;
欧洲:
2008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2008 1272号)(CLP法规);修订REACH法规1907/2006(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在联合国GHS基础上,欧盟结合REACH法规实施进程,建立了一套系统、严密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包装法规(CLP),并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Regulation (EC)1272/2008)作为欧盟一项波及面超过REACH的法规,其分类原则贯彻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与标签统一协调制度(GHS),并将于2015年6月全面取代欧盟的两个指令Directive 67/548/EEC(物质的分类与标签)和Directive 1999/45/EC(配制品的分类与标签)。CLP法规经两次修订,目前已采纳GHS第3修订版。
亚太区:
·澳大利亚: [NOHSC:2011(2004)];
·中国: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等
·韩国: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KSM 1069:2006);
·日本: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JIS Z 7250:2005)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JIS Z 7251:2006);
韩国政府规定今年(2013)6月30日起混合物进入市场须符合GHS分类与标示。2004年起韩国政府组织跨部会的GHS执行委员会,并由劳工部(MOL)与环境部(MOE)分别订出实施期程。
·劳工部:纯物质2010年6月30日生效;
混合物2013年6月30日生效
·环境部:纯物质2011年6月30日生效;
混合物2013年6月30日生效
为协助业界因应,隶属劳工部的韩国职业安全卫生署(KOSHA)发展GHS分类与标示数据库并收录近14,000项物质,另一方面环境部也透过韩国政府公报(Kwanbo)公布近700项毒性化学物质强制规范。
去年韩国稽查684家企业物质安全数据表(SDS),结果超过七成企业不符合规范,符合规范的企业中则以进口商(87%)为主,比例远超过制造商或是下游使用单位。
由于2012年南韩发生多起化学品意外事件,今年初劳工部依据检查手册展开第二波检查行动,,对象包括500家厂商,劳工部计划未来以GHS为基础的系统全面适用后,将展开另一波稽查行动,韩国劳工部建议国外厂商尽快确认SDS与产品标示是否符合SDS标准,并提醒下列检查重点:
·应提供韩文格式SDS,实验室使用之化学物质不在此限
·进口产品的SDS第一栏,应说明当地紧急联络单位
·共计16个字段,应清楚说明危害警告讯息与危害防范措施
·产品包装小于100ml者,标示仅须提供产品名称、图式、警示语
·SDS第八栏应标明容许浓度,第十五栏应说明产品相关适用法规
属于以下分类之物质应揭露于SDS,且不适用商业机密保护规范:
1.禁用化学物质
2.取得核准方得使用之化学物质
3.工业安全卫生法(ISHL)管理规范之危害化学物质
4.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TCCA)定义之毒性化学物质。
今年8月14日由劳工部进行SDS标准修订,依新联合国紫皮书第4版规定,更新吸入性危害物质与水环境之危害物质之分类定义。公告后有12个月宽限期,适用于2014年8月14日之后所供应之化学产品。此外针对6,000项含有毒性化学物质之混合物,环境部目前进行讨论GHS分类与标示之审查过程,同时环境部举办多场研讨会与研习课程,协助业界符合GHS规范。
马来西亚GHS正式上路--工作场所使用之危害化学品将实施GHS
马来西亚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局(DOSH)起草的危害化学品分类、标示与安全数据表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Safety data Shee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Regulations 2013,简称CLASS),已于2013年10月11日正式公告。该法规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1994)第66条并采用联合国GHS第三修订版订定而成。该法规同时排除下述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化妆品及药品、具安全使用信息且仅供科研之化学品(少于5公斤)、非液体及状之制成品。另外,杀虫剂及边境转运之化学品仅需须符合安全数据表(SDS)要求。
DOSH也编制《化学品分类及危害通识实务守则 (Industry Code of Practice on Chemicals Classification and Hazard Communication)》(以下称守则)详述CLASS要求厂商依循的规定,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列出已调和危害分类及标示组件之化学品列表共228种;
·第二部分为危害化学品分类指引;
·第三部分提供SDS及标示之标准格式;
·第四部分描述商业机密信息(CBI)。
CLASS主要规范如下六点:
(1)要求源头供货商(包含调配、制造、进口或回收危害化学品行为)须针对守则中已调和分类清单分类,否则须依其分类指引进行分类,另外主管机关也会对同一化学品分类不一致之情况,进行决议并要求厂商配合。
(2)包装与容器之规范。
(3)供货商须对危害化学品进行适当标示,若分类结果改变时,须于3个月内更新,且对体积小于125毫升的容器有特定标示要求。
(4)供货商须提供符合规格的SDS,必要时须适时更新或每5年更新。
(5)制造商及进口商对于每年数量超过1公吨之化学品应制备危害化学品列表,且须在次年3月底前提交该清单给主管机关,内容应包含危害化学品名称、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运作吨数、危害分类及危害成分信息。
(6)有关安全数据表与危害化学品列表涉及商业机密信息,供货商可将其危害化学品及原料名称以类名表示,并允许成分含量以浓度范围表示。惟基于保护劳工安全健康,得向供货商提出要求并仅限用于特定目的。
混合物MSDS编制要点解析
成分/组成信息
中国国家标准规定,MSDS所述化学品的“成分/组成信息”中应该标明该化学品是物质还是混合物。物质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及其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物质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应给出其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对必须标明的有害成分的含量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危险化学品需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则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规定。以下为美国和加拿大相关规定,可供编写MSDS时参考。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颁布的危险性信息传递标准中规定,如果混合物产品中某一组分已经被确认具有健康危害性,且其在产品中的浓度在1%以上(对于致物在0.1%以上),则必须标明其OSHA容许的接触限值或ACGIH阈限值等有害信息。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第13条规定,下列种类的组分必须在MSDS上说明:
1.其本身是受HPA法控制的危险化学品;
2.出现在需泄露组分名单(IDL)上,且其浓度在规定的浓度以上;
3.供应商已经有理由认为可能对工人是有害的;
4.缺少毒理学数据的组分。
危险性质和安全数据信息
GHS:要求建立协调的危险信息公示,包括标签和化学品数据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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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证书制作英文msds报告,我们更专业。
MSDS编制/翻译:ICTS际畅可以为企业编制/翻译符合多国法规、多国语言的化学品和商品MSDS以及安全标签报告。符合多国法规标准:中国 GB 30000系列分类标准、GHS制度、欧盟 CLP (EC) 272/2008法规、日本 JIS Z 7253:2012标准、美国 HCS-2012标准、新西兰HSNO法规、加拿大HPR法规。各领域畅通使用:出口报关报检、安监危化登记、下游客户要求、船公司订舱、企业安全管理、海运、空运、陆运、国际贸易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