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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那曲工矿用电监管费用
行 业:能源 输电设备/材料 电表
发布时间:2020-08-22
创新思路 引入第三方 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培训服务
为实现全县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全过程监管,提升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异常、停限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处置,莒县分局率先在全市启动用电量智能监控工作,全程对企业生产与治污设施的用电量、分时负荷、异常用电进行监测,实现实时监测、预警、执法与管理的智能监控。为确保用电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的顺利开展,莒县分局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对企业环保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进行讲解培训。
此次培训,全县21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保办及全县规模以上和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负责人等170多人参加会议。
通过培训,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培训非常及时,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白如何按照用电监控技术指南,规范有序安全开展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各企业普遍表示希望这样的培训多举办,以便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环境管理行为。
系统简介
环保设施智能监测系统紧扣环保部门核心需求,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对企业生产设备与环保排污治理设备用电数据、运行工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实现模型分析告警、精准监察、高效监管,为环保稽查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变人防为信息化技防、计划监察为状态监察、事后处罚为介入式执法,彻底扭转传统依靠人力、经验及结果监测数据进行现场核查的状态,实现了从“点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扩展。立足用户价值,打造环保设施管理一站式服务。
河南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技术指南(试行)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涉气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的通知》(豫环明电〔2019〕139号)文件精神,结合8月29日在新乡召开的全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现场观摩会要求,市环保局编制《涉气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实施方案》,将对未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用电量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判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停限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以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错峰生产精准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方案提出监控范围包括三类企业,一是煤炭、石料等矿产品加工企业,二是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保温棉等工业窑炉企业,三是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未覆盖破碎、筛分、球磨等加工工序的免烧砖、烧结砖、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水泥粉磨等企业。方案要求监察支队要在9月10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排污单位名单编制,10月底前督促指导涉及企业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和联网,确保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发挥作用。
工况用电监管实现目标
1、通过监控排污企业用电情况,掌握涉气排污企业应急管控期间生产量与正常产能(设计产能)的关系;
2、通过监控特定设施用电情况,掌握污防设施是否与产污设施同步运行及其污防设施的投运处理能力变化。
3、通过“一企一策”方案,面对不同的大气管控等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停限产方案,从而实现对企业停限产精准管控。
4、通过系统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形成新的、更高效的应急管控和排放监管的工作方式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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