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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信誉好造价公司电话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咨询
发布时间:2020-06-04
加强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应包括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建立、工程造价软件使用及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建设,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为工程造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
(2)信息管理应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确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及竣工结(决)算,对所收集的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应及时处理,并应用于工程造价的确定、审核及成本分析等环节。
(3)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自行建立或充分利用市场已有的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和工程项目各阶段积累的工程价格信息,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工程计价定额、市场价格、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库等。
(4)通过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渠道,建立可靠的信息来源途径,随时掌握工程计价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的变化,利用编码体系,做好信息获取、分析整理、信息利用、信息更新及信息淘汰。
(5)遵循统一化、标准化、网络化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各阶段有效地应用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软件,主要包括基础数据管理软件,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结)算编审软件,招投标管理软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软件等。
保密措施
1.1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委托方因其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委托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1.2保证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传送或交付给我方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他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1.3维护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我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将这些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本项目组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1.4在保密期限内应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1.5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在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本身和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以及对方在合同准备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将前述资料或信息披露给与披露方有合约关系的第三方除外;对所知悉的该工程筹资情况、建筑结构等一切建设单位内部的秘密严格保密,不以任何形式传播、扩散。
1.6对参加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 委托审计协议履行完毕,对所获悉的建设方秘密仍负有永久保密责任。
3.3.2 编制工程造价控制大纲
依据项目批复投资或初步设计概算、中标合同价、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造价控制节点图,其目的是协助业主将项目实施总成本控制在业主批准的项目概算成本之内。
根据施工进度对应的造价控制节点,对已发生的建安投资进行初步测算,如发生较大幅度的超投资控制节点的情况,应及时委托人提交超投资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3.3.3 工程预付款审查拨付
(1)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关规定。
(2)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3)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4)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2.3.4 工程进度款审查拨付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委托方的要求,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及方法参与工程计量,负责按时审查并确认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支付建议,并建立相应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台账。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表式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全部内容,审核内容包括:
①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②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③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④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⑤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⑥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⑦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⑧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⑨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⑩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3)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4)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5)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1.1招标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控制在±3%,无重大缺项漏项(缺漏项对造价的影响不超过1%)。
1.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批复的投资概算制定工程的投资控制目标值,分解各分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通过施工阶段实施过程的审核,使各分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目标值内。将合同履行情况及投资目标控制情况,定期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3竣工结算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投资额×批复的基本预备费费率为建安工程造价的高控制额。审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不超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投资额。
1.4竣工决算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工程投资的高控制额。经审核的工程竣工决算终确定的全部工程投资,不突破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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