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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太仓智能设备补贴
行 业:商务服务 中介服务 项目中介
发布时间:2020-05-13
随着转型升级的深入和工业要求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购进先进设备;淘汰老旧设备。购买设备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能否获得国家补贴呢?答案,是肯定的~~!
总所周知,国家的补贴都是以申报项目的名义来确定名额并发放的。都有哪些政府项目可以获得国家补贴呢?
思睿晶为您详细解答:
一、研发机构类:
此类项目名目繁多,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另外,这类项目还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区别,部分地区甚至设立了区县级。比如:昆山市研发机构、昆山市工程研究中心、昆山市企业技术中心。
此类项目在申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只有因研发需要而购入的设备才可以享受补贴
2,补贴的形式多样性,有固定金额,有按比例发放,也有按照绩效考核发放。
3,补贴金额有上线
4,对设备发票的开票时间由限制。
二、技术改造类
此类项目俗称技改,有工业技改和节能技改等,由经信部门主管。
此类项目主要针对对现有设备进行高新技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助。但对改造的级别和产生的金额由较高的要求。
三、重大进口设备
此类项目有市级、省级、国家级。但对设备要求较高。
各级部门会有一个详细的产品名录,内有设备名称、型号 及详细的各种参数,必须完全吻合才能申报。
四、首台套设备
此类项目也是有市级、省级、国家级之分。
不同的是,设备生产商需要对所生产的设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取得首台套的认定。在相应区域内的企业购买该设备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
五、两化融合(工业4.0)
此类项目主要针对软硬件结合的物联网或智能化设备的补贴。
工业、是国家的立足之本,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引导设备资金进入实体行业,扶持、促进实体行业的发展,从而引导社会经济健康良性发展。
思睿晶呼吁:投资实体,保住立足之本~!
作为知识产权和企业转型升级的专业综合服务商,思睿晶华积极与各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检测查新机构、社会团体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密切合作,不断地将专业知识,创新模式传递给广大企业。
两化融合(工业4.0)
此类项目主要针对软硬件结合的物联网或智能化设备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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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加计扣除的归集口径一样吗?
A:研发费用的归集存在三个口径,分别是会计核算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差别如下:
02
Q:餐饮服务业加大新菜品研发力度,同时建立厨房,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A:根据财税〔2015〕119号,新菜品研发不属于可以适用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同时餐饮业属于加计扣除的限制性行业,所以餐饮业新菜品研发不能适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03
Q:创意设计活动也不属于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发活动”,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A: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04
Q:万一研发失败了,但是研发费用已经发生了,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A: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05
Q:既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条件,能同时享受吗?
A:财税〔2009〕69号 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所以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06
Q:跨年度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是在发生当年加计扣除还是项目完结后一次性加计扣除?
A:跨年度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允许在发生当年加计扣除,无需待项目完结后一次性加计扣除。
07
Q:当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可以追溯享受吗?
A: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08
Q:委托研发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A: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09
Q:取得政府补助能否享受加计扣除?
A: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税务处理时将其作为应税收入的,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税务处理时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的,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研发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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