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一点,电话回访对投保人是有好处的。从投保人角度出发,电话回访可以督促投保人阅读正式的保单条款,防止销售人员的误导以及投保人自己理解上的偏差。如果投保人难以理解保单条款,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甚至在犹豫期内退保,将损失降到。
所以,要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核实保单信息和享有权益,确认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符合购买意愿,将来一旦产生纠纷,也有录音为证。
充分利用犹豫期读懂保险合同
犹豫期是指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给予消费者10天—15天的时间,考虑是否真正持有该保险单。
若在这期间内退保,投保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扣除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已交纳的全部保费,不得对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大家往往处于有限选择、被动接受的地位,专业知识上的弱势带来理解上的偏差。但是,仍然要充分利用犹豫期,多了解保险知识、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不明白的地方多向保险公司提问。
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且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高一级法院上诉申请再审。第二审判决为终判决。一经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还不服的,只能通过申诉和抗诉程序。
当事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但对该生效条件是否为全额支付保险费约定不明,已经支付了部分保险费的投保人主张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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