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FSC森林认证审核 FSC认证 专业权威 耐心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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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江门FSC森林认证审核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0-01-30
实木产品: 由一根单独的实木制成的产品(如一根原木、梁或板)。
供应商:为组织提供林产品投入材料的个人、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
供应链: 将一个产品从原材料转换成终产品所包含的步骤和分销到终端客户所涉及的所有公司的网络,这些公司包括对具体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和/或分销的公司。
木材合法性法规: 禁止非法交易林产品的国内或国际法规(例如欧盟木材法案(EUTR)、美国雷斯法案、澳大利亚禁止非法采伐法案)。
贸易商: 对商品有法律所有权,买卖木材或非木质林产品的个人或者法律实体。贸易商不通过直接或者分包的形式对产品进行转换。
说明:成品的组装,木材的窑干,包装和按尺寸切割不视为产品的转换。
贸易伙伴:组织为采购或销售带有FSC声明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
交易验证:认证机构和/或认可服务中心(ASI)验证证书持有者做出的FSC产出的声明是准确的,并与其贸易伙伴之间的FSC投入声明相匹配。
转换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产出的FSC声明与投入材料的类别相同或更低,如适用,使用的百分比声明或者信用声明。
过渡期:一个FSC规范性文件的新版本开始生效,与此同时,旧版本(如存在)逐步淘汰的时间段(通常是1年)。在这段重叠的时间内,逐步引入新版本,两个版本同时有效。过渡期的6个月后,根据旧版本颁发的证书被视为无效。
原始材料:源自天然林或人工林中的原始材料。此材料类别不包括回收材料。
按照这一标准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已经在FSC-STD-01-002 FSC 术语表中列出,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批准日期: FSC规范性文件被批复机构批准的日期。
组合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产品(例如,实木和刨花板)成分构成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形成另一种产品(例如,家具、乐器、胶合板、复合产品、包装与含有各种纸质组分的印刷材料)。
认证机构:执行符合性评估服务的机构,也可是认可的对象(改编自ISO/IEC 17011:2004(E)。
产销监管链: FSC产销监管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和/或成品和贴标产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木片和纤维产品:使用削成碎片或去除纤维的木材制成的产品(例如:纸浆、纸张印刷材料、纸板、刨花板与纤维板。
声明贡献投入:在百分比或信用控制体系中,可以计入计算产品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包括如下合格的声明贡献投入:FSC认证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纸张(说明:后一类排除其他的消费前回收材料,例如木头和软木)。接收的具有FSC混合x%和FSC回收x%声明的输入材料的数量可以计入声明贡献输入,并且与供应商销售文件上写明的百分比成比例(例如,如果接收到10kg带有FSC混合70%声明的材料,只有7kg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FSC混合信用和FSC回收信用材料的全部数量都可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例如,投入量的100%)。
声明期:组织为每个产品组规定的可以做出明确FSC 声明的时间段。声明期的小值是完成一个批次的时间,包括接收,储存,加工,贴标和产品的销售。
材料采购
7.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要求供货商提供FSC 认证的证书注册编号。当供应商FSC证书发生任何有可能影响供应产品供应能力和真实性的改变时,采购人员应通过网址 验证其FSC证书的有效性和FSC产品组范围。
7.2.2采购部对所有供应FSC产品组中产品的供应商建立一份 《FSC合格供应商清单》。该清单应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新信息:
1)供应的FSC产品类型;
2)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供应商FSC产销监管链证书编号。
对供应商的管理可参考文件《采购管理程序》。
7.2.3在收到材料之后,仓管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应该检查供应商的和送货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下列事项无误:
1)供应的材料类型和数量与供应文件上描述的一致;
2)每一产品或是全部产品都标注了FSC声明;
3)带有 FSC 声明的供应材料引用了供应商的 FSC 产销监管链号码或 FSC 受控 木材号码。
7.2.4公司应确保只有合格的投入和正确的材料类别才能用于公司所确定的 FSC 产品组。
7.2.5 公司采购用于 FSC 产品组的非 FSC 认证回收材料时,应符合 FSC-STD-40-007 的要求。
7.2.6 公司采购用于 FSC 产品组的非 FSC 认证原始材料时,应符合 FSC-STD-40-005 的要求。
7.2.7 公司从自己的初加工和深加工场所回收的材料可以归类为与投入材料相同或者较低的类别。从深加工回收的材料,公司可将其归为消费前回收材料,此类材料不包括那些在加工过程中被丢弃,但是可以在现场进行再利用的材料。
7.2.8 在主评估期间储存的材料和主评估日期与公司产销监管链证书发行日期之间收到的材料,如果公司能够向认证机构证明这些材料满足 FSC 材料采购要求,则可做为有效投入。否则,只能做为非FSC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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