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奖励政策 点击进来获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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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佛山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奖励政策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0-01-21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到期后,对于仍未享受本办法相关奖励的企业或商(协)会,其申报奖励的资格自然作废。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生效后,《佛山市南海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11号)同时废止。但2017年、2018年进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如未享受完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奖励的,仍可继续按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
条 为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我区“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根据《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佛府办〔2017〕25号)、《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7-2019)》(南府办函〔2017〕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二条 区每年安排“四上”企业培育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或商(协)会进行资金扶持。其中:对企业的扶持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税收分成比例共担;对商(协)会的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2019 年 3 月,我市启动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批共有 427 家新升规工业企业申报成功, 完成率为 56 %。为让更多的新升规工业企业受惠,现决定开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尚未申报省扶持资金的 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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