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促进工信化产业项目支持新一代信息通信
价格:面议
方向四 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1.支持内容
支持我市新材料产品首批次的推广与应用。对符合相关目录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按销售收入给予一定奖励。
2.支持方式和标准
支持方式为普惠性推广奖励。同一申报主体可申报不同的产品类型,但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标准如下:
(一)申报的产品性能达到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且产品已实现销售的,市财政对从2017年1月1日起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产品给予不超过12个月销售收入(以为准)50%的奖励,对单个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的产品性能达到《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要求,市财政对从2017年1月1日起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产品给予不超过12个月销售收入(以为准)30%的奖励,对单个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产品的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 (申报|佰阖天下2424604041)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
2.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多扶持2项竞争性扶持项目。
3.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本通知中的专题三产业园区建设中方向二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建设补助、专题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的所有方向、专题六创新应用中的所有方向除外。
4.已获得过、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除外)。
二、专题及补贴
专题一 技术改造
1.支持内容
①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提升我市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包括工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结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绿色生产,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节能和清洁生产改造,创建绿色工厂,提高装备水平和企业智能化程度,提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②支持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计算及存储、人工智能硬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5业的关键技术改造项目。
2.支持方式
对确定支持的补助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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