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促进工信化产业项目补助1000万 服务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专题三 产业园区建设
方向一 价值创新园区建设补助
1.支持内容
对在我市价值创新园区范围内,投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公共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本文所述价值创新园区指《广州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05号)明确的10个价值创新园区。
本文所述公共服务平台指龙头骨干企业、国家科技部近一次考核为A/B级的孵化器的运营企业在价值创新园区或在建价值创新园临时过渡区范围内出资建设,并面向园区内其他企业开放的平台,包括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平台和检测服务平台。
本文所述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指建设投资主体在价值创新园区范围内出资建设,并面向园区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园区分布式能源设施(太阳能项目除外)、储能设施、环保设施和智能化管理设施。
2.支持方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价值创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不超过20%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核定。
专题四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支持内容
方向一: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设备升级换代,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高产业层次和科研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方向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增信获得银行贷款,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成功率。
方向三: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加快发展。
方向四:支持处于高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借助银行贷款,提升技术水平,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企业发展中融资成本。
2.支持方式
本专题采用补助、贴息2种方式:
①对符合融资租赁、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担保费(保证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原则上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担保费按照不高于广东省平均年化担保费率核算)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多不超过100万元。
②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贷款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多不超过100万元。
方向二 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
1.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广州市装备制造企业提升重点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具体支持符合《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首台(套)装备产业化。
2.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为推广奖励,标准如下:
属于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的,财政资金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套、台、件分类原则按照《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年版)》中产品单位的分类要求。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推广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成套装备的奖励数量不超过1套、单台设备的奖励数量不超过3台、总成或核心部件的奖励数量为首批次产品销售数量。“首批次”是指用户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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